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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

| 发昌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篇1

一、培训目标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素质,满足公司发展和员工发展需求,创建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学习型组织。

第二条  通过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能动性,使员工达到实现自我的目标。

第三条  公司的培训制度与员工的职业生涯设计相结合,促进公司与个人的共同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考评等,均依照本制度办理。

三、培训原则

第一条  经常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学习和培训。

第二条  预先制订培训后期要求达到的标准。

第三条  积极指导员工的培训和学习。

第四条  参加培训者能从培训中有所收获。

第五条  采用适当的培训方式、方法、培训方式要力求多样化。

第六条  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采取不同培训方式。

第七条  通过培训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四、培训程序

第一条  人事办公室负责培训统筹、规划。

第二条  各单位负责人协助人事办公室进行培训的实施、督促,同时在公司整体培训计划下组织好本单位内部的培训。

第三条  培训结束后,受训人员即时上交《员工培训记录表》(见附表一)至人事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开展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的效果。

五、培训分类

第一条  内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公司内部有专业特长和有经验员工的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公司内部资源,加强内部的沟通与交流,在公司内形成互帮互助的学习氛围,并丰富员工的业余学习生活。

3、培训内容:公司内部手册集学习、公司技术类、市场类、管理类、礼仪类等多个方面及员工感兴趣的业余知识、信息等。

4、培训形式:在公司内部以学习行业知识相关书籍、召开讲座或研讨会、交流会的形式进行。

第二条  外部培训

1、培训对象: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依靠外部专家力量,提升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技巧,以增进各项工作的完成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训内容:

(1)常规实用性培训——涉及行业专业技术知识、管理方法、生产运营等;

(2)适合高层领导的培训——含企业战略性、发展性等内容;

(3)个人进修方面的培训——如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认证等。

4、培训形式:参加厂家培训、相关部门要求的培训,请外部讲师在公司内部授课或外派培训。

六、培训方法

第一条  讲授法:属于传统模式的培训方式,培训讲师系统地向受训人员传授知识。

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利用现代化多媒体设备进行辅助教学。

第三条  会议培训法:这是一种双向沟通的培训方式,有助于培训讲师了解学员对培训效果的掌握程度。

第四条  案例研究法:通过选择有关实例,并说明各种情况或问题,让受训者通过工作经验和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寻求解决之道,目的在于鼓励受训人员思考。

第五条  角色扮演法:能够激发学员解决问题的热情,增加学习的多样性和趣味性。

第六条  示范培训法:这种培训方式是指运用幻灯片、影片或录像带等方式进行工作示范或训练活动。

第七条  情景模拟训练:把参训人员划分成若干小组,每组承担不同的任务,它能让所有学员都参与到培训中来,同时还能提高学员的团队意识。

第八条  户外培训:是一种在室外进行学习、练习或模拟活动的方法。

第九条  工作轮换法:是一种在职培训方法,让受训者在预定的时期内变换工作职位,使其获得不同职位的工作经验。

七、培训管理

第一条  费用管理

1、由人事办公室依据培训计划对培训经费做统一预算,并根据实际实施情况定期调整;

2、培训费用的审批权限限制在副总经理及以上;

3、所有培训费用的报销均需提供完整的《员工培训费用审批表》(见附表二),作为报销费用的凭证。

第二条  出勤管理

1、所有培训一经报名确认,受训人员须提前做好安排,除特殊原因外,应准时参加;

2、凡在公司内部举办的培训课程(包括外部讲师的内部集训、内部培训讲座及各种内部研讨会、交流会等),参加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范,课前签到。考勤状况将作为培训考核的一个参考因素;

3、对无故不参加培训,公司将给予行政或经济上的处罚。

第三条  培训记录

1、培训相关资料(包括教材、教案、证书等)必须在人事办公室备份存档;

2、参加培训的员工在培训结束后第二天须上交《员工培训反馈表》(见附表三),由人事办公室存档;

3、员工外出培训须履行签订《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协议》(见附表四),以确保员工圆满完成培训学业,并按时返回公司工作。此管理协议由人事办公室存档。

八、培训评估

第一条  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人事办公室负责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

第二条  培训评估的考核结果将与绩效考核挂钩,员工接受培训的情况将列入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其培训考核的成绩、成果将按照一定的核算方式计入绩效考核的汇总评估结果。

第三条  员工培训的结果同时也作为各单位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指标之一。

九、培训的奖惩规定与标准

第一条  对于培训效果佳,培训后员工业绩整体有明显提高的培训师,公司应给予奖励。

第二条  对积极参加培训、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在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者,公司应给予奖励。

第三条  对培训课堂表现差、培训后考核成绩差、工作业绩无提高者,公司应给予惩罚。

第四条  奖惩标准,应根据情况由各单位负责人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十、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由人事办公室负责执行、解释及修订。

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篇2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篇3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章,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防范

1.每位教职员工都应当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以预防为主,强化防范措施,开展群防群治。

2.加强对库房、生活用水的管理,严防坏人投毒破坏,预防食物中毒事故。

3.加强对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和防范,完善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设施,配齐配足灭火器材,预防火灾事故。

4.严格用电管理制度,对学校线路经常进行检查维修,及时更换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线路,禁止超负荷或违章用电。

5.学校集会、大型活动、做操、放学及遇有紧急情况,班主任及跟班教师要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下楼梯,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6.学校体育、艺术场地、器材及体育、艺术等教学活动均应符合运动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适合学生身体状况,严防运动安全事故。学生上体育课,教师必须跟班、带队,现场组织指导,以防发生意外伤亡。

7.对于要求接学生放学的家长,教师一定要确认其身份才能将学生交其接走。

8.学校劳动教育及卫生等工作,应当注意学生年龄和体质条件,禁止学生爬高、登窗台、翻栏杆进行打扫,不准学生随意触动电器。

9.学生实验应充分考虑安全保护措施,实验课教学要有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具体要求,严防学生接触易爆易燃、有毒有害的物质。有关实验老师要认真负责,严防实验事故。

10.学校电脑室要防止电路电线的损坏,保护电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常进行维修,由电脑专任教师负责。如发现电线有异味要及时上报总务处予以妥善处理。

11.禁止学生进行不安全的活动游戏,严禁跳楼梯、爬栏杆、翻围墙、在楼梯走道奔跑跳跃、追逐打闹、随带利器火种。教育学生注意校外交通安全和用电用火安全。班主任要向学生经常传授自护自救的生活安全常识。

12.实行学生外出春游、参观、参加社会实践等活动的报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校或年级(班级),获准后应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并有安全保障措施。

13.学校门卫值班人员严格值勤保卫和夜间巡逻制度,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师生人身安全。

14.学校配置消防设备,在消防部门配合下进行防火灭火知识教育,总务处、校长室负责做好。

15.学校注重卫生防疫工作,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做好预案,严防传染病流行。

二、教育培训管理

1.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由分管校长负责,并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校内各有关部门或人员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教育先行,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共同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学校的每个教职工都有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

3.坚持经常性和阶段性相结合的原则,加强对学生进行家庭生活、户外活动、社会生活、交通、消防等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技能培训,在学生中开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和纪律观念,锻炼和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

4.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组织门卫、食堂等专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治安防范技能的教育培训以及全体教职工的法律知识教育和治安防范意识、技能的教育培训。抓好门卫管理、课外活动安全管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园秩序安全管理、大型集会安全管理以及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5.学生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各项

规章制度,在日常教学及各项活动中,听从指挥,服从管理,遵守公德,注重自己人身和财产安全。

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篇4

为加强宿舍管理,强化学生法制、安全教育意识,避免重大恶性事故发生,给全体学生创造一个健康、整洁、优美、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特规定如下:

1、防火。严禁任何人夜间在宿舍点蜡看书学习,严禁在宿舍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引火物品进入宿舍,消灭火源,坚决遏制火灾发生。

2、防触电。严禁任何人在宿舍乱拉、私拉电源、使用各种电器、损坏各配电设施。自然损坏,及时找电工修理,严禁触摸带电破损开关,擦灯管等。

3、宿舍内严禁存放各种棍棒、大小刀具、铁器及运动器材(如臂力器拉簧,哑铃等),宿管会随时清理没收运动器材,学生放假带回家中。

4、严禁从宿舍二楼沿一楼护拦、雨遮下楼,严禁擦二楼以上外面玻璃,

严禁将半身伸出楼外探望、晾晒衣物。

5、禁止在楼内、宿舍、楼道、楼梯追逐打闹,拥挤玩球,严禁从楼上扔东西,风天远离楼玻璃窗下。

6、不持证明,上课期间不得回宿舍或滞留宿舍,不准带外人、生人进入宿舍或留宿,不得擅自夜不归宿。

女生楼,男生莫入,男生楼,女生禁入。夜间找人,概不会晤,特殊情况必须有书面假条,证人,并登记注册。

7、放假、上课,离开宿舍必须关窗锁门,宿舍内严禁放钱及贵重物品,避免丢失。

8、带到宿舍的食物必须干净、新鲜,严防食物中毒,讲究卫生,食用后餐具剩物必须及时刷净、清理。

9、严禁在宿舍传看淫秽书报刊、听不健康歌曲,严禁酗酒、赌博。

10、严禁在宿舍打架斗殴、动用武力、器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自觉遵纪守法。

以上规定,公布之日起执行,违反规定,视其情节轻重,依据学校纪律,严肃处理。

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篇5

一、教学计划制定常规

1、各备课组须在开学预备周内集中学习《新课程标准》,熟悉新教材,集体拟定学期教学计划。

2、计划内容包括:学情分析、教材概述、进度安排。

3、措施包括:作业计划,学困生、优生辅导计划,单元测试、考查计划。

4、教研教改包括:研究课(课题、承担者、研讨日期、上课日期及评价日期)、教学实验(课题、实验方案、实验细则)、讲座(课题、承担者、时间)、竞赛活动安排、活动课安排。

5、计划由备课组长制定,在预备周内组织本组教师讨论,确定后,每位老师结合班级实际情况填写教学计划表,在开学第一周内交教学部备查。

6、备课组长在开学第一周内应交给教研组长(学科组长)一份本备课组教学计划。

7、学期教学过程中,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持教学进度一致。

二、教案书写常规

1、课前书写教案,不得无教案上课。

2、每位课任老师课前按教育部颁发的周课时标准在专用教案纸上书写教案。

3、书写教案前,须研究学生的认知基础,须认真钻研教材及其参考资料。

4、写教案时,须写好课题、日期、教学目标、学习策略、教学用具、教学流程。

5、若是研究课或公开课的教案应在教案上注明授课时间、听课单位(或个人)。

三、上课常规

1、预备铃响后,教师应站在教室门口,做好上课准备。上室外课(劳技、实验、体育等)教师应提前到达上课场所。

2、课堂45分钟,严禁课堂教学的随意性,把握好组织教学环节,力求优质高效。上课有充分的准备,有讲有练,将知识传授和思想教育有机结合,面向全体学生,分层施教,优化每个教学环节。实验课、体育课、活动课要自始至终组织安排好学生活动,不得提前让学生下课。

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并加强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是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投影、幻灯、录音、录像、广播、电影、电视、计算机等现代教育技术,传递教育信息,并对这一过程进行设计、研究和管理的一种教育形式;是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应从实际出发,坚持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逐步提高的原则。要充分发挥各种电教媒体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注重教学应用与研究。

第四条  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创造条件,扶持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将中小学电化教育工作列入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第二章 机构与职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应建立专门机构或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电化教育。其名称可根据学校的规模称为电化教育室(中心)或电化教育组,规模较小的中小学校也可在教学管理部门设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六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要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与校内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电化教育工作,其主要职责:

1、拟订学校电化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部门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并承担其中一部分教学任务。

2、收集、购置、编制、管理电化教育教材和资料。

3、维护、管理电化教育器材、设备、设施。

4、组织教师参加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

5、组织并参与电化教育的实验研究。

第七条  中小学校从事电化教育的人员编制,由学校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教职工总编制内确定,按学校规模和电化教育开展的实际配备专职或兼职电教人员。

第八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有较高的政治素质、熟悉电教业务,有较强的教学和管理能力,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电化教育机构的负责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章 电教专职人员与学科教师

第九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机构的专职人员是教学人员,  必须具备教师资格,熟悉教学业务,掌握电化教育的知识、技能和技巧。中小学校电教专职人员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与考核,不断提高电化教育水平。

第十条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专职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按国家规定评聘。在评审与聘任时,要充分考虑电化教育工作的性质和特点。

第十一条  电化教育专职人员要组织、指导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学。中小学校应聘请优秀教师作为电化教育机构的兼职人员开展工作。教师担任电教机构的工作或编制教材、资料应计算教学工作量。优秀的电教教材、电教研究成果,应与相应的`科研、教学研究成果同等对待。教师开展电化教学的实绩,应作为考核教师的内容。

第十二条  学科教师要增强现代教育意识,学习并掌握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手段,开展电化教学;研究电教教材教法;总结电化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

第四章 经费与设备

第十三条  中小学校开展电化教育要有必要的经费保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逐年增加对中小学电化教育经费的投入。学校应确定一定的经费比例开展电化教育。

第十四条  电化教育的设备是开展电化教育的基础。学校要按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中小学校电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统筹配备电化教育设备。要加强电化教育设备、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利用率。

第十五条  学校电化教育设备、设施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不得挪作它用。

第五章 电教教材与资料

第十六条  开展电化教育的中小学校要加强电教教材(音像、多媒体)、资料建设,保证有足够的经费用于配备电教教材、资料,做到与电教设备、设施建设同步发展。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应根据教学的需要,合理选择和配备由中央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列入的全国或地方通用的电教教材,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编制补充性电教教材供学校教学使用,要做好学校电教教材的管理和应用工作。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电教教材、资料的编辑、出版不得违反《著作权法》;中小学校不得使用有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非法的音像制品。

第六章 管理与领导

第十九条  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地区的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并检查、评估和督导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协调电教、教研、装备、师训部门保障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电化教育馆(中心)是当地中小学电化教育的教材(资料)中心、研究中心、人员培训和技术服务中心,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要贯彻上级关于电化教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对电化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并要有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电化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重视对学科教师开展电化教育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有计划地组织不同层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教师培训活动,推动学校电化教育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普通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规程,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规程有不符的,以本规程为准。

执行教育培训规章制度篇7

为有效管理学校教育经费和正确使用经费,避免盲目浪费教育经费,做到合理合法。经学校教代会全体成员一致讨论通过,特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预算内外经费均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后勤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求做到努力增收节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总务处负责加强对财务人员得管理和业务学习指导。

二、由后勤分管领导分管财务工作,经费收支实行审批制度。各部门需要使用经费的必须逐层请示汇报到主管领导。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学校教代会讨论审批。

三、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财力情况,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计划报经学校教代会批准后,财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四、各项支出的原始凭证,经会计主管审核,内容真实合法,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并有经办人、验收人和有关负责人签字,最后校长经签字后方可办理支出,否则财会人员不准予报销。

五、严格遵守物价部门核准的范围和标准进行亮证公开收费,根据上级规定,各项收入使用财政统一规定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严禁非财务部门和个人私自收取、存放资金,私设“小钱柜”。

六、出纳、会计要独立分管经费和帐目,分工明确,尽职尽责。提款数额较大(10000元以上)的经费需要有2人以上财务人员协助,保证资金安全,切实管好用好各项经费。

七、凡是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全部存入学校的公家户头,凡属于教育经费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项专用基金严格按规定提取,分别核算管理,专款专用。

八、严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书面形式汇报所需的开支数额及相关说明,并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借支,并按规定时间及时结算。

九、严格执行本条规定;禁止动用教育经费变相或乱发奖金、实物、补贴等等。

十、会计每月月末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长汇报收支结余情况,定期向教师公布有关经费的收支情况,主管领导定期对所属部门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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