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篇1
1、参加晨会。听取夜班医护人员早交班,整理核对护嘱本,查对夜班医嘱。
2、负责急救物品,药品的管理检查。保持毒麻药、急救物品,药品完好、呈备用状态。做到“四定”(定位置、定数量、定期检查、定人管理)。
3、负责办公室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新病人,及时安排床位,并通知医生,责任护士及护工。
4、负责白班医嘱的处理,核对,录入,打印工作,负责每日药品申领工作,并负责清点药品数量相符。掌握患者的病情,书写每日病室报告。
5、负责患者会诊,检查,转科安排及督促各种检查通知单的外送、发放工作,负责各种特殊化验,检查的联系。负责办理出院手续。整理好出院病历。
6、负责跟进医嘱执行情况。协助责任护士解决疑难护理问题。与值班医生良好沟通,确保医嘱及时、正确执行。
7、负责核对当日长期、临时医嘱。与护理班总查对所有医嘱后打好次日输液卡。
8、接待病人或家属咨询、会诊医生等。接听电话。做好危急值报告记录并及时通知医生做好相应处理,保持护士办公室、电脑桌整洁卫生。
9、参加危重病人抢救工作。协助输液续接瓶工作。
10、协助护士长做好科室管理工作。护士长不在时代理护士长处理日常工作,对下级护理人员业务指导。负责科室部分护理质控工作。
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篇2
1、生产现场的物品分门别类放置,做到排列整齐有序,标识注明。
2、生产现场不许随地乱扔纸巾、烟蒂、水果皮、饭盒等杂物,保证现场清洁整齐,不留下卫生死角。
3、保持地沟畅通,地面及设备表面清洁无污渍,无积水,实现清污分流,符合环保要求。
4、上班期间统一穿工作服,要求着装整齐,清洁,头发放在网罩内。
5、严格生产现场各项管理制度、加大检查、抽查力度,保持生产现场整齐有序。
6生产现场,杜绝物料“跑、冒、滴、漏”,严禁现场脏、乱、差等现象。
7从自己做起,爱惜公司的一草一木,禁止他人任意破环和践踏公司的公共财物。
8、严格控制生产工艺纪律,确保“三废”达标排放,营造良好的生产环境。
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篇3
为规范本公司劳务派遣操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苏州市劳务派遣相关细则,新的劳务派遣细则要求与用工单位必须签订有限劳务派遣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要求用工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合法用工,切实保障员工的切实利益,因此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用工企业派遣合同签订:
1、按照当地派遣法规定与用工单位签订相应派遣协议,明确派遣人数、工作地点、工作岗位、薪酬福利、用工时间、社会保险、职业病及工伤处理、劳动保护条件、费用及支付时间、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议解除条件等。
2、做好与用工单位合同的存档工作。
二、人员的输送:
1、按照国家劳动法及劳务派遣发的要求,积极及时为用工企业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输送未满16周岁的童工,不得输送孕期女职工,避免相应劳动纠纷。
2、尽量不组织输送大批量
三、派遣工劳动合同
1、员工自入职起一个月内,依法为每位员工签订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2个月的试用期,收集员工相关资料(个人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照片、联系电话等),做好合同登记,建立员工信息档案。
2、明确派遣工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与地区,明确与员工的权利与义务;
3、明确合同解除方法及违约责任;
4、员工合同签订后及时办理劳动合同用工手续。
四、劳动报酬
1、明确员工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派遣员工享有和该单位员工相同福利待遇,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明确派遣工按计时工资制或者计件工资制结算工资。
2、明确公司的薪酬制度、工资发放时间、福利制度、就餐住宿等要求。
3、员工薪水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必须以货币形式发放,不得以实物替代。
五、社会保险
1、积极宣传当地的社会保险法,让派遣工真正和正式员工享有同等福利待遇,做到老有保障。
2、按照当地社保缴纳规定依法为每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依法代扣代缴。
3、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时及时进行救治,并按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履行相关义务。
六、工作时间
1、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执行;
2、用工单位安排加班加点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3、每周每月加班时间须控制在国家法规允许范围内。
七、休息休假
1、员工依法享有各类有薪假期(病假、年假、产假、探亲假、工伤假等),做到员工劳逸结合,切实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2、切实保障员工每周有一天休息,不得长时间高强度工作。
八、劳动纪律
1、切实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遵守用工企业打卡出勤制度。
2、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安排,不得顶撞上级领导,遇事向用工单位直接领导沟通或和劳务派遣公司驻厂人事(相关负责人)联系。
3、有事休假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九、离职手续办理
1、员工因故需要离职,须按合同规定试用期内的提前一周,合同期内的提前一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获得用工单位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公司,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交还单位领用的物品,清算清公司的借款等。
2、用工企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凭离职单复印件至人力资源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结算工资等费用。
3、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一周内,由人力资源公司及时为其办理社保转移及合同解除手续。开具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
十、其他
1、劳务派遣须符合”三性原则”,临时岗位不得超过半年,替代性岗位为因产病假原因出现的岗位,辅助性岗位为单位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工作岗位,具体要有企业、员工或工会集体确认。
2、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在辅助性岗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
3、建立用工台账,有每个企业的人员资料、合同签订情况表。
4、完善信息网络系统,账目清晰,数据真实完整、各类工资性帐表须保存2年以上。
5、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依法纳税。
6、规范管理,合法经营、有序管理。
7、虚心接受劳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与工作指导,参加各类劳动法规培训工作,提升公司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公司的运营能力与服务品质。
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篇4
随着学校办学规模扩大,学校编制紧缺,特别是工勤岗位编制极少,为提升学校管理品牌,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整体部署,规范工勤岗位服务行为,依照国家用人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工勤岗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工勤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全校工勤岗位人员。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工勤岗位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工勤岗位的规范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
根据我校工勤岗位需求实际,主要设置生活教师、保安等管理岗位、服务性岗位。
四、招聘办法:
1、成立招聘机构,由校长牵头,分管校长组织相关处室负责人实施招聘工作。
2、编制发布竞聘公告、竞聘须知、竞聘议程、工勤岗位人员聘用合同、服务经营合同。
3、组织参聘人员报名登记、印制竞聘相关表册、审查竞聘人员资格和组织落实工勤岗位人员公开招聘会,根据竞聘办法确定符合条件的中选人。
4、落实中选工勤岗位人员租金收缴、合同签订、资产交接和合同期间的管理。
五、聘用及解聘:
1、聘用:学校与受聘工勤管理岗位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
2、管理:工勤岗位人员均实行合同管理,合同期满后未续聘,合同自行终止。合同期限:工勤管理岗位人员的聘用期、服务岗位人员的经营期均以年为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期满,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合格,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补齐手续后可续签合同,否则解除合同。
3、解聘:合同期内聘用人员有违反国家国家法律、法规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合同自行终止。违反学校规定(生活教师从事经营活动,服务人员从事经营范围以外的项目等违规行为)予以解聘。
六、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
生活教师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由德育处负责制定实施;保安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考核由安检室负责制定实施;后勤服务人员职责及工作考核由总务处负责制定实施。
七、工资待遇:
1、生活教师、保安人员的待遇按照学校临聘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2、服务岗位人员以学校设置的岗位为平台,按照学校规定通过给学生洗补衣物、手机充电、烧开水、吹头发等服务方式获取相应的报酬
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以下简称“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如劳务派遣人员疏忽丢失或蓄意损坏,应予以赔偿。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性质对派遣劳务人员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教育培训,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工单位应在事发24小时内通知公司,并及时将受伤的派遣人员送往医院治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的,可由用工单位垫付。派遣人员的工伤认定申请和
伤残等级鉴定申请由用人单位负责(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派遣人员的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赔偿金额外,不足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承担。派遣人员工伤医疗期间及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共同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经用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用工单位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安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根据《员工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和用工单位的岗位要素进行合理核算,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滕州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劳务派遣人员在医疗期内的工资标准以及女性人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工资标准按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参照公司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按照上月考勤情况核算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当月的十五日,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二十条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的形式转帐给公司指定帐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等。
第六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假期
第二十一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二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勤工作由用工单位实施,用工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劳务派遣人员的上月出勤情况报送公司人资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条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二十五条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十六条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用工单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单位将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以上各项规定如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规定自20__年3月开始执行。
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篇6
一、目 的:
围绕以企业效益为根本,运用规范销售运作系统加强销售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到工作规范化、清晰化和科学化。从而提高工作效率、提升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准、打造一支忠诚敬业、团结向上的精英团队。现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及目前公司的销售运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销售人员除遵守公司人事管理规定外,需遵守本规定各项条款。
二、销售人员职责 岗位: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是实现本岗位管辖范围内职能的第一责任人。是管辖范围内销售管理制度、方案执行、目标、政策的制订者、实现者。其核心职责是:
1、 全面负责销售部的工作,拓展市场、组织、策划销售方案。管理并带领销售团队。
2、 根据公司全年工作计划,布置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至各区域并制定部门工作计划。
3、 负责督促、检查并指导各区域市场销售人员的工作,落实工作进度。
4、 负责销售工作中各区域市场提交的各种促销、推广方案的审核,并适时向总经理汇报工作情况。
5、 负责销售工作中发生的各种费用、票据的审核工作,协助财务部和总经理合理做好内部控制。
6、 根据客户的销量、资信等情况和公司授予各业务人员的账额等权限,制定客户等级评定标准。
7、 根据客户的等级,确定客户的账期、账额,保障‘应收账款’回收安全。
8、 负责建立、建全‘应收账款’催收管理制度,根据财务部传送的‘应收账款催收单’督促各区域负责人及时催收账款,强化货款催收管理工作。
9、 制定业绩考核措施,建立建全奖励、激励制度,能够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力。并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热情。
10、制定并部署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及时督促、指导解决客户投诉等问题。
11、审核各种销售合同。督促物流、储运和供货管理落实情况。
12、做好市场调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掌握市场动态。总结经验,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
13、洞察市场及团队中的工作问题,完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意识,不断创造工作业绩。
14、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制定岗位责任规章制度篇7
1、对上月各客户上期欠款及余款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准确计入下期账单中。
2、对所有收货清单,出货清单按客户及服务商名称进入整理分类。
3、对所有收货清单,出货清单与统计报表中所统计信息进行一一核对(核对中有些需用内部联络单协助)通过此审查,确保无:有登记无清单及有清单无登记,及其它登记信息有误之情况)
4、对所有与客服交接的内部联络单与客服统计的各类表相核对,确保无误。
5、对所有与客服交接的内部联络单与统计报表相核对,确保无误。
6、对清单共计票数与统计表中国共产党计票数做汇总核对。
7、利用统计报表登记收货清单编号对清单所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有报废及其它销毁的需做出准确登记并调查原因,做出上报。
8、对分类好的收货清单与客户账单进行核对(包括:单号,件数,单笔金额,总金额)
9、对所有客户的内部联络单与客户账单进行核对,确保无少收情况。
10、对内部调账单与账单进行核对,确保每笔与实际价格不符的调整有凭有据。
11、对每家客户单日金额与各客户总账单工作表中信息进行核对,确保无少计入情况。
12、对手工登记各银行流水与网银中导出的信息是否一致进行核对,确保完整及准确性。
13、对手工登记各银行流水进出情况与各客户实际账单中所计入金额及笔数是否相符进行核对(现金付款的审核收据)。
14、对收据所使用情况进行核对,确保现金日记账登记准确无误,并以此核对出所发放收据使用是否完整(对报废及其它情况做好登记及调查,并上报。
15、对现金进行审核,确保每笔现金收支有凭有据,账实相符。
16、对报销凭证进行核对,并做好报表(报销分为:运费支出报销,及公司内部成本费用报销)
17、做期末盘点(包括:本期客户账单明细表(为压缩包);期末盘点表,现金日记账目明细表;银行及现金结余表,本月报销金额统计表;问题件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