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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

| 发昌

在社会经济不断繁荣富强的今天,为了提升公司的发展效益,需要设立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管理规定。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篇1

一、文明卫生标准:

1、大院道路、空地每天专人打扫,室内经常打扫,做到窗明几净。

2、院内鼠、蚊、蝇密度达标,厕所有专人每天打扫,保持清洁无臭味、管道畅通、无滴水。

3、院内无乱搭、乱建、乱放、乱堆、乱倒现象。

4、院内无饲养家禽家畜现象。

5、倒垃圾按时按指定地点,严禁院内乱掷烟头、纸屑瓜果皮壳。

6、楼道畅通,无杂物堆放,严禁在过道里放炉灶,晾晒衣服绳索整齐有序,不影响市容和过路。

7、汽车、自行车在指定线内有序停放,驾驶人员洗刷汽车后要立即将污渍地面扫净。

8、院内三线(电话、电力、电视线)线路整齐美观。

9、保持院内花草树木完整、美观、地面无枯败枝叶、杂草和弃物。

10、严禁住楼户往楼下乱掷杂物。

11、下水道畅通无堵塞,窨井完好无损。

12、装潢施工有序,建筑材料定点摆放,废土及时清运整理,无遗留现象。

二、责任范围:

1、保洁员对所属卫生包干区要经常打扫,每日打扫不少于二次,保持包干区整洁卫生。

2、生活区分片负责人要做好片内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责任人有权对片内违反制度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罚。

3、住家户要保持家庭内外整洁卫生,对庭院卫生负有责任。

4、卫生管理人员,要负责好大院卫生工作,每天要巡回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业主管理委员会对大院卫生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半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三、处罚规定:

1、凡查出卫生包干区不卫生的,每次扣保洁员奖金50元,并责令其立即打扫。

2、住家户乱倒垃圾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立即清扫。

3、住家户养家禽家畜,一但发现立即予以没收,并罚款50元。

4、在院内乱掷烟头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住家户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除责令其清理外罚款100-3000元。

6、对损坏院内花草树木者予以花木价值三倍罚款。

7、卫生管理人员(包括打扫卫生,打扫公共厕所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脏、乱、差的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

8、院内乱停放车辆的每次罚款200元。

四、本规定自二0__年三月十二日起执行。

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篇2

1、驾驶人员应认真执行交通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者,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驾驶人员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人员应积极参加交通部门召开的安全教育例会和有关活动。

3、驾驶人员对所开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驾驶员严禁酒后开车,不开赌气车、情绪车。驾驶人员有病、睡眠不足不得开车。

5、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转借给他人驾驶,违规借用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和车辆驾驶员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篇3

1.为加强公司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日常考勤规定

2.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如果周末加班,那么就是上午九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

2.2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迟到:超过规定上班时间未到岗位为迟到。

早退:未到规定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

2.3员工日常考勤实行打卡制。

2.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出勤员工每天(包括加班)须保证至少两个考勤记录;

2.3.2员工上下班需打卡,违反此规定者,给予双方各书面警告一次并处以100元罚款;

2.3.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卡,应最晚于下一工作日内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注明因公外出时间及原因,由授权领导签字,报公司考勤员留存;

2.3.4公司考勤员:人事专干、文员;

2.3.5迟到早退的处罚:

考虑公司办公地点比较偏远,目前公交车不太方便,员工在上班途中因不可抗拒原因(如电梯故障、交通堵塞等)而延迟到岗十五分钟以内,不处罚,但必须对考勤员说明迟到原因,但每月累计5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口头指导一次;每月累计10次以上(含)9:00以后到岗的,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单次迟到超过15分钟不足1小时或早退一次按以下标准扣罚。

总经理级:200元/次

部门经理级:150元/次

部门主管级:100元/次

部门专员级:50元/次

部门文员级:40元/次

员工级:30元/次

2.4所有人员上班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论处。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主管说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上班时间未办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扣除当天工资的70%,并给予警告一次。

2.5缺勤:下列情形按旷工处理:

2.5.1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2.5.2请假期限已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2.5.3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未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2.5.4超过1小时未到(或离开)岗位,且无充分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

2.5.5请假原因不属实者。

2.5.6旷工的处罚:按照月薪资标准÷28÷8×旷工时数×300%扣罚。年累计旷工达五天及其以上或连续旷工五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请假的规定

员工因各种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办理请假手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一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1员工因事、病、婚、丧、生育以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3.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书信或带口信等方式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应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应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3请假报批程序:

3.3.1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填制请假单,说明请假事由报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3.3.2请假二天以上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4.假期计算及待遇:

4.1事假

4.1.1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部门主管凭本人在请假单上说明的详细事由准假,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妨碍公司业务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准假。

4.1.2公司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

4.1.3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需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按旷工论处。

4.1.4员工请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

4.2病假

4.2.1员工因病必须治疗及休养时,凭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的病休可以免附诊断证明;

4.2.2员工连续病休超过三天,但不超过三个月时,按本人日工资的70%计发病假工资,福利照发,奖金按实际休假天数扣除。

4.2.4病休连续三个月以上为长期病休,长期病休须凭医院住院证明或医师病假建议请假,并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

4.2.5长期病休人员按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费。

4.3年假

4.3.1公司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后具备享受年假的资格,年假期间薪资照发。年假遇节假及公休顺延。

4.3.2年假标准:员工自入职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享受5天年假,1-10年可享受5天年假,10(含)-20年可享受10天年假,20(含)年以上可享受15天年假。

4.3.3每年元月一日为核定基准日,核定下年度年假天数。在当年度3月31日前(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4天年假;4月1日至9月30日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可有2天年假,10月1日后(含)入职的员工下一年度无年假。

4.4公伤假

4.4.1员工因执行公务受伤需休息时,须持省级医院的休息证明,经公司领导同意,办理请假手续,才能休假。否则,病休一律无效;

4.4.2公伤假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4.5婚假

4.5.1员工请婚假必须凭本人的结婚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进入公司前已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可申请婚假,婚假需在结婚证书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4.5.2员工婚假为七天,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间按事假处理;

4.5.3员工请婚假需连续一次申请完;

4.5.4婚假期间不扣除薪资。

4.6产假

4.6.1员工本人分娩凭医院证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准假。

4.6.2员工配偶分娩凭医院证明,准假3天;

4.6.3妊娠三个月以上的流产或死产,凭医院证明,按国家有关规定准假;

4.6.4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丧假

4.7.1员工直系亲属丧亡包括:父母(养、继)、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可以休假三天。

4.7.2员工旁系亲属丧亡经公司领导同意,可以休假一天。

4.7.3员工丧假在规定时间内,不扣除薪资。

4.7.4丧假需凭相关死亡证明。

5.加班的规定:

5.1加班申请——由公司安排加班的,需由拟加班部门经理(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加班,加班申请表须交考勤员汇总;

5.2加班时数——原则上每月每人加班不允许超过16小时。

5.3申请调休——对于加班的员工,可以视情况安排员工调休。(调休限三个月内有效,倒休申请单上需注明冲抵加班日期)

5.4加班工资:

凡员工加班不能安排调休的,可以按以下标准核发加班工资:

5.4.1员工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内不计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两小时以上的,加班工资=实际加班时数小时工资150%;员工小时工资=基本工资/20.92/8。

5.4.2周六、日和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发:

周六、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0.92300%

5.4.3加班工资月核发天数:全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并需以“加班申请单”和考勤卡为依据,没有打考勤卡,一律不得计为加班。

6.附则:本规定由人资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总经理核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篇4

1.聘用

1.1聘用原则

1.1.1公司人员聘用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为原则,需要符合职务要求且具有敬业精神、团队意识、政治坚韧、胸怀宽广的有志之士加盟。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1.1.2主管人事部门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统筹计划并制定和呈报标准。 1.1.3员工聘用应遵守公司招聘程序,新员工应经过面试、问卷、业务测试等程序。

1.2入职程序

1.2.1经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面试合格的新员工,经总经理面试并书面确认后,统一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其入职时间;

1.2.2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书面通知行政部及用人部门,员工入职第一天须到人力资源部报到,由人力资源部对其进行入职培训;

1.2.3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应提交如下资料:填写个人履历表交五张一寸照片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学历证书

1.2.4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应首先签署《劳动协议》或《劳动合同》,并必须在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及社会保险转至公司人力资源部

1.2.5新员工须到行政部领用办公用品及办理有关手续。

1.2.6用人部门应按照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工作程序对新员工进行培训及教育,以确保新员工尽快达到公司各项要求。

1.3试用期及待遇

1.3.1所有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均需约定试用期,以便双方可以衡量彼此是否适合此工作。根据新员工的表现,试用期可以适当缩短;

1.3.2试用期内,雇用双方均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工资将按工作日结算;

1.3.3员工试用期根据合约期的长短而定,最短不能短于1个月,最长不能长于6个月,试用期享受试用期工资。

1.3.4员工入职之日,其直接主管会接到人事部发放的《试用期自我评估表》。主管人员应按月与员工一起填写《试用期评估表》,并在试用期满前一周交人事部。

1.4员工转正

1.4.1新员工的转正取决于其工作态度、知识能力和业绩表现;

1.4.2试用期满前,员工应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和转正申请,部门主管和人事部考核后,由人事部报清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方可转为正式员工;

1.4.3 总结、转正申请和试用期自我评估表同意由人事部存档。

1.5内部提升或调职

1.6临时员工临时员工指被短期雇用,只在短期内为公司工作的员工。临时员工按照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服务协议》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并遵守《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1.7.入职培训和发展培训

1.7.1入职培训

1.7.1.1入职培训的目的是帮助新员工适应新环境,熟悉新工作,一边是新员工在最短的时间内进入工作状态;

1.7.1.2新员工的培训由人事部、行政部用人部门共同完成;

1.7.1.3入职培训内容:——了解“公司”的文化背景、公司经营理念及其经营宗旨。 ——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的有关规则和制度,熟悉《员工手册》,使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的管理;——向新员工介绍各部门职能、人员情况,重点讲解本部门职能和本职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员工礼仪培训(参见员工礼仪守则)

1.7.2发展培训(祥见员工培训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2.1辞职

2.1.1公司珍惜每一位人才,为其营造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同时公司充分尊重每一位员工的选择;

2.1.2员工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不包括使用期),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及经理呈交书面辞职报告。如未能提前通知公司,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1.3接到员工辞职报告,主管需与员工谈话,问明辞职原因,如辞职不可避免,部门经理根据部门工作情况决定辞职员工最后工作日期,并交由人事部呈报总经理签批;

2.1.4辞职报告在履行完签批手续后,由人事部存档;

2.1.5辞职程序

2.2辞职手续

2.2.1辞职人员应无条件归还自公司领取及使用的所有财物。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同时公司保留按照物品的现值在结算种代扣,或通过其他方式要求补偿的权利;

2.2.2辞职员工得到批准,结束最后一天工作工作后,应到人事部领取,《辞职登记表》;

2.2.3员工在离职前,应结清所有欠款。同时公司保留从员工借款中扣除欠款和要求其他方式补偿的权利;

2.2.4解除劳动关系时,如牵涉到赔偿事宜,应严格依照合同或相关协议执行;

2.2.5业务交接时必须将交接信息、资料明晰分类,交接内容详实完备,并填制《工作交接表》。交接过程须有交接双方和监督交接人三方同时在场,若交接方移交信息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接交方有权不接手,同时公司保留要求其完善工作的权利;

2.2.6辞职员工如人事档案放在公司集体户内,需在离职一个月内转移个人档案和所有社会保险,否则公司有权将个人档案转至户口所在街道,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2.3解聘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3.1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职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石油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女员工在符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经医疗鉴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在医疗期或医疗终结,造成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3.4解聘离职程序:——部门经理向行政部和人事部提供有力证据;——人事部调查情况并报总经理批准;——人事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或协议中的有关条款解除劳动关系;——人事部或公司领导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在最后一个工作日到人事部领取离职通知单。 ——个人档案及有关保险手续办理同2。2。5

2.3.5考勤及假期良好的出勤情况是保证公司团队合作和高效运行的基础,公司本着对员工个人的充分信任和尊重,实行较为灵活的弹性工时制度,但杜绝籍此而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一切违规和散漫现象。

3.考勤及假期

3.1工作时间

3.1.1公司实行每周工作五天,每周平均工时40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为正常工作时间。(12时至12时30分为午餐时间)

3.1.2员工应按时上下班,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好岗前准备。

3.1.3员工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矿工。员工若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到岗,或因工外出,必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或人事部说明时间和去向;但公司大会和工作例会时,必须按时到会,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

3.1.4人事部有权过问未提前请假迟到者的原因,迟到员工应据实相告;3.1.5对长期迟到,而影响到工作进度的员工,人事部可以不适应公司规则为由,辞聘该员工。。

3.2休假

3.2.1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全年有10个工作日为法定节假日。节假日时间元旦1天1月1日五一劳动节3天5月1日至5月3日国庆节3天10月1日至10月3日春节3天初一至初三女员工在三八妇女节放假半天

3.2.2带薪休假

3.2.2.1凡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后每年可享受带薪休假七个工作日,此后工龄每增加一年相应增加一天带薪休假日,但最多不超过15天;3.2.2.2员工带薪休假须提前一周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根据工作需要审核安排后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时报人事部备案;

3.2.2.3当年带薪休假必须在本年度休完,不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跨年度累积。

3.2.2.4当年未休年假者将获得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应休年假天数__全年日平均工资=应补偿的年假工资

3.2.2.5员工带薪休假经部门经理同意可以分开休假,但分开休假最多不超过三次。

3.2.2.6员工带薪休假期间的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获补回。

3.2.2.7凡受到处分或停职检查的员工,在处分期间不得享有休假权。

3.2.2.8凡已经提出书面辞职申请,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被解雇开除的员工不再享有休假权。

3.2.3婚假

3.2.3.1凡公司正式员工,可凭结婚证书申请三天有薪婚假;达到晚婚年龄的员工(国家规定:男方25岁以上,女方23岁以上)可另外获得4天有薪婚假,但包括公休或法定假日。

3.2.3.2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有薪婚假。

3.2.4产假

3.2.4.1已婚女员工,可凭借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有关怀孕证明向公司申请90天产假(包括产前假和产后假),属于国家规定的晚育者,可增加30天产假,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发放。

3.2.4.2产假包括法定假日及公休日。

3.2.4.3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员工在本公司只享受一次产假。

3.2.5病假

3.2.5.1员工因急病需要就医或休息时,2天以内应向部门经理提出病假申请并填写《病假申请单》,急诊假不可超过3天,不可连续,急诊证明需由医院急诊章。

3.2.5.1员工因病不能参加正常工作者超过2天,必须出具公司指定医院开具的病假单,员工须及时将病假单上报部门经理,以便部门安排工作。

3.2.5.2员工病假期间,工资不予发放。 、

3.2.5.3员工病假在一周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一周报主管副总批准,超过20天(含),报总经理批准。

3.2.5.4所有病假手续须报人事部备案,并作为考勤依据。

3.2.6事假除下述三项情况外,其他均为无薪事假。员工请假期间将被扣除当日工资,一年中累计事假不能超过22个工作日(含)。超过22个工作日公司可劝其离职。

带薪事假3,2,6,1经公司批准,参加于工作有关的培训或深造;

3.2.6.2因国家征用土地,房管部门维修房屋,员工可持有关证明请假,但一年内不得超过两次;

3.2.6.3学校开家长会,员工可凭家长会通知单请假。无薪事假3.2.6.4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向部门经理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当天向部门申报,以便部门作出工作调整。

3.2.6.5员工申请事假,1天(含)以内需由部门经理批准;1天以上需由主管副总批准;4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

3.2.6.6所有事假手续须报人事部备案。

3.2.7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指配偶、父母、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去世,公司给予5天有薪丧假。

3.2.8其他带薪休假

3.2.8.1少数民族节日: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惯,安排少数民族员工在其传统节日当天休假。

3.2.8.2外地员工探亲假:凡工作满一年而本人与父母或配偶分居两地的员工,每年可享受探亲假10天。

4.员工工资及福利待遇

4.1工资

4.1.1工资结构:员工的月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以及公司提供的各项工资性质及非工资性质津贴、补贴,工资均以税前数值计算。

4.1.2工资发放:公司按职员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每月8日前公司将各人工资(不含午餐补贴)转入以员工个人名义开立的银行账户内,员工可凭存折或卡到银行领取,节假日顺延。

4.1.3日工资的计算:日工资=月收入总额/ 21.5天

4.1.4对于新入职、辞职、有工资变动的员工,月工资计算方法为:日工资__工作天数

4.2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4.2.1社会保险

4.2.1.1公司按照《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的内容和比例,按照企业个人双方共同承担的原则,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

4.2.1.2购买医疗保险,员工患病应凭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的凭证,到规定的医院卫生院、就医。在外地就医,应根据社会保险局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将药费单与诊断书交到社会保险局报销。如有特殊病症,须到特定医院就诊,应事前向社会保险局申请,公司将不再为员工报销医药费。

4.2.2公积金公积金由公司和员工共同负担,逐月缴存,公司按照员工司龄和行政级别分五个档次为员工缴存,公司及员工个人各负担8%。

5.员工培训制度

5.1培训目的:

5.1.1通过培训激发员工的求知欲、创造欲,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和整体素质,在公司内部为员工提供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和空间。同时,使员工在获得薪金、享有福利以外,还可以得到公司适时提供的大量训练和发展机会。

5.1.2在公司除获得正规培训以外,员工还将得到其他收获:——员工将学到怎样善用时间;——员工将学到如何发挥团队精神;——员工将学会如何管理、激励、培训其他人;——员工将学到更为有用的专业技术知识;——员工的经验将是职员迈向更高职位的起点;——员工在公司的经历将有助于职员从事其他相关工作;——同时,员工还能交到很多新朋友;……

5.1.3培训是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提高绩效、实现事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的保证,也是员工胜任职责、提升自我、开发潜力、拓展职业的途径,因此员工应善用所有的学习资源,以求得不断的进步和发展。

5.2培训内容:

5.2.1部门经理及主管级以上人员的培训:(培训考核结果将纳入管理绩效考核)——公司总部举办的培训;——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与施行;——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领导能力的培训。

5.2.2一般员工的培训:——公司概况、各种规章制度的培训;——岗位技能、业务知识及新技术的培训;——工作程序的培训;——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素质教育培训。

5.2.3新聘员工的培训:(见1.7.1.3入职培训内容)

5.3.4特殊岗位人员培训特殊规定——公司某些特殊岗位在岗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如营销、财务、技术人员等。 ——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可采取外部脱产培训和内部培训的方式。 ——特殊岗位人员在进行脱产培训前,公司须与其签订培训教育合同。 ——特殊岗位人员在外培训结束后,必须整理出学习资料,交行政部存档并作为公司培训教材。

5.3培训的组织和实施

5.3.1各部门根就本部门的业务发展需要以及岗位需求、专业需求和人员素质素质状况向行政部提出培训要求。

5.3.2行政部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各部门的具体需求,分别编制年度和季度培训计划并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目标和内容,受训职位及范围,培训方式(在职培训、脱产培训、自学)、时间安排等内容。

5.3. 3培训按培训对象分为:部门经理和主管以上人员的培训,一般员工的培训,特殊岗位人员的培训,新聘人员的培训。

5.3.4培训工作由行政部具体安排实施,根据不同培训内容和人员采取不同方式,或选排送外培训,或组织公司内训,或聘请专业咨询顾问公司授课,或安排员工自学。参训员工均应填写《员工培训记录单》,由行政部存档,并将培训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6.绩效考评制度(待定)

7.奖惩制度(待定)

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权管理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母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2

第八条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母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股东会

第十条子公司股东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股东会会议和两次董事会会议、一次监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且须由到会股东、董事或监事签字。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应在作出2日内报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十二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参与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等可能性;

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董事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其中一次应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四条董事应将董事会会议内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应的资料和会议准备。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

2、检查子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

3、监督子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

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6、参与撰写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评价和要求落实;

8、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监事会

第十七条有三名以上监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监事会议,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母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派出人员必须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

3、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会秘书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发现上述情况应在五天内报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财务人员之外,其他人员原则上隶属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应推进子公司董事会进行绩效考核,并体现以下关键绩效指标:

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经营性现金流量等;

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等;

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

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

8、企管信息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可以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

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

3、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估值。此评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会,作为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依据之一。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与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母公司董事会确定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时,母公司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母公司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考核体系。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报子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子公司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子公司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长提议,母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总经理提议,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八章子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应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其他财务制度,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一)母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应按规定执行,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如实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三)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材料。子公司应当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财务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母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母公司审计部有权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子公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九条为有利于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权对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实行统一调剂管理。

第三十条未经母公司或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资产处置、变卖、清理等。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外融资、投资、资产处置,需在其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权限内,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类款项的支付、划转均需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执行;要严格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子公司董事长辞职要进行离岗审计。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五条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该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十六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子公司内部审计。

第十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资方案,必须是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发展计划必须服从和服务母公司的总体规划,在母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时,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成项目决算。

第四十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达产达效情况,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况报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提供所有对母公司形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第四十二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适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条子公司与企管信息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办公室主任或财务负责人)负责与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条母公司通过企管信息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子公司送达企管信息部即视为送达母公司。

第四十五条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汇总部门。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须遵循以下原则:

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记资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决议等的,同时应报企管信息部备案,或通过企管信息部来转达。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应协助和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应协助协调和沟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须同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四十六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应统一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转送;

2、派出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应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传达;

3、企管信息部应就子公司报送、请求审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请董事会秘书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事预备会议。

第四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财务部定期报送以下文件:

1、月度财务报表;

2、月度经营情况说明;

3、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4、季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5、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提交临时报告:

1、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2、对外投资行为;

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5、大额银行退票;

6、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遭受重大损失;

8、重大行政处罚;

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子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季一次,讨论、分析、确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认为是重要事项的,应邀请企管信息部派员列席。

第五十条企管信息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子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9合。如对生产经营情况有疑问,企管信息部应书面提出,子公司应予明确书面解释。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五十一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母公司经营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母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五十二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母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三条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照《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子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经营活动,应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第五十五条子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预算需经过母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子公司自行制订的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办法需先经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预审、预审通过后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各职能体系:市场、采购、财务、人事、质量、研发等系统要根据此管理制度分别制订子公司业务管理规定报企管信息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母公司董事会。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1、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2、公司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3、公司员工应发扬“严谨、细致、进取”的企业精神,为公司的发展而努力。

4、公司员工应倡导“品质、高效、诚实”的企业文化。

5、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行政人事部。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及决议;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做无损公司形象、利益、声誉和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作的思想素质,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的实力和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员工刻苦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努力提高其自身的思想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发挥聪明才智,为公司的发展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绩效考核制度、评优树先,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

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行为,都要予是追究。

二、员工守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热爱公司,热爱本职工作,关心并积极参与公司的各项管理;

(三)、树立全局观念,服从指挥,主动配合,不推诿,不扯皮,共同搞好相关工作;

(四)、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友爱,相互尊重,礼貌待人,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五)、保守公司商业机密,爱惜公司财物,自觉维护公司信誉及利益;

(六)、不营私舞弊,不滥用职权,不拉帮结派,自觉维护公司的团结稳定及良性运作;

(七)、恪守职责,不越权行事,如遇紧急情况,妥善处理后要及时向上级报告;

(八)、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坚持原则,不利用工作之便谋私利;

(九)、不得将公司物品擅自带出公司,不得将公司资料据为己有,对内封锁,对外泄露;

(十)、不任意翻阅、复制不属于本职范围的文件、函电;

(十一)、工作时间要精神饱满,穿着得体,谈吐文明,举止庄重;

(十二)、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进取,努力钻研业务,与公司共同成长。

第二章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行政人事部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安排或代表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接待;

3、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4、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制定公司工资分配方案;

5、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6、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7、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各时期工作建议;

8、负责传达总经理对公司各部门的指示、通知,传递各部门给总经理的报告、请示;

9、按公司领导的部署,检查各部门对公司行政决议、决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10、负责办理行政介绍信、证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

2、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即新员工的招聘、培训、入职手续、员工信息档案/人事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协助部门负责人搞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并落实。

公司员工责任追究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系统、长效的管理机制,使企业内部管理实现科学化、规范化,同时督促和指导全体员工遵章守纪,保障集团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公司员工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享有本制度所规定的权益。

第三条各单位、部门可依据本制度有关指导原则,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细则,报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生效。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

(一)人力资源规划、编制与定员制度

(二)招聘制度

(三)劳动合同与劳务派遣制度

(四)培训制度

(五)劳动纪律、休假与考勤管理制度

(六)绩效考核制度

(七)薪酬分配制度

(八)保险、福利与保护制度

(九)人员流动制度

(十)其它管理制度(职称与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人事档案、工作证等)

人力资源规划、编制与定员制度第一条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预测、分析人力资源供给和需求状况,制订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每年年末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内容应包括:人员需求预测及配置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工资总额及工资水平计划、保险福利计划等,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各部门、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用工实行定岗、定员、定编管理,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控制人力成本。

第四条机构设置、调整或撤销,由人力资源部提出方案,报经理层审核,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员工定岗定位信息实行月报制度,各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将次月员工定岗定位调整计划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实施。人力资源部三个工作日内将《员工定位数据信息月报表》报送董事长和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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