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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

| 发昌

规章制度,存在于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当中,只有设立了管理制度,才能使得员工的管理更加规范化。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篇1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快递服务行为,确保快递服务质量,提高客户的满意程度,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客户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既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责任,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二条公司奉行“以客户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足客户期望,树立快递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客户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三条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高效、满意的快递服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运及营运管理岗位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服务质量规范

第一条公司在充分认识快递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快递从业人员服务标准和运输机动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提供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二条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快递人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快递人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快递人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让快递人员安心;人本关怀、温馨入微让快递人员顺心。

第三条快递从业人员基本要求:

一、仪态端庄,举止大方,衣着整洁,发型朴实。

二、按规定着工装,女性束发。

三、语气和蔼可亲,语言文明礼貌。

四、快递人员应使用规范文明用语:

“您好!我是快递公司的,您的快件已到,请问今天有时间接收吗?”、“请问什么时候上门方便?”、“请仔细查收你的快件!”、“对快件有疑问请拨打”、“再见!”。

第四条快递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发生以下所列行为:

一、与顾客约定好时间,却不按时达到,也没有及时与顾客联系的。

二、在送(收)上门过程中私自收取顾客加急费。

三、在送(收)过程中私吞顾客赠品。

四、在送件过程中,没有等顾客检查完快件就离开的。

五、在送(收)过程中对顾客言语不礼貌的,以及与顾客发生争执的。

第五条热情服务,细致周到。

一、主动解决顾客在送(收)快件后的疑虑。

二、按照顾客要求的时间准时达到,并安全送(收)快件。

三、快递人员上门时自带鞋套和水杯,做到不给顾客增添任何麻烦。

四、因故不能按时到达顾客指定地方的,要提前给顾客打电话或另约时间,以免顾客等待。

第六条诚信服务,童叟无欺。

一、主动了解顾客对服务的需求和期望并尽量予以满足,因客观原因不能满足时,应与顾客沟通,说明原因,提出合理建议,引导“服务提供”与“顾客期望”达成一致。

二、主动告知行业关于由顾客支付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的规定。

三、选择最有利于顾客送(收)件的收费方式,告知顾客并征得顾客的同意。

四、按规定或约定收取送(收)费,自觉主动出具发票。

五、在送件过程中,要主动要求顾客清点所收的快件(货物),对于代收款的客户,要当面给顾客验货,若有赠品要明白的告知顾客,在顾客无疑问的情况下,方可收款离开。

六、在送代收款顾客的时候,若有顾客在验货后因为质量问题拒不付款的情况,不可与顾客发生争执。

第七条文明服务,礼貌待客。

一、当非主观原因使服务提供不能满足顾客诉求时,须如实告知,求得谅解,并友好协商变更服务方案。

二、冷静对待矛盾或纠纷,耐心

第八条特色服务、创立品牌

一、执行预约服务时应严守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耐心等候。

二、了解快递行业的相关知识,在顾客有需求时向其讲解。

三、掌握向不同顾客提供差异化服务的技能。

第九条快递车辆服务质量标准:

一、车身(包括前后保险杠)颜色鲜亮、无明显擦痕,漆面无脱落或单点脱落但面积不超过1cm2,线条和车门字迹清晰、无缺损。

二、机盖中央黏贴专用图案标志平整、无卷边、无破损。

三、仪表板、内饰板、顶棚、后隔物板完好无伤损且洁净无积尘。

四、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安全设施有效。

第三章服务质量控制

第一条服务质量控制的目的是确保贯彻公司“安全快捷满意,诚信规范温馨,确保顾客满意,追求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

第二条公司建立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安营部经理执行、办公室主任监督、后勤保障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协助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对服务策划、服务评审、服务提供、服务监督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各职能单元履行如下职责:

1、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动态地组织调查顾客期望、评审顾客要求、制定服务标准、分析反馈信息,监督纠正措施的执行,保证体系协调运转。

2、安营部负责贯彻服务规范、监控服务提供过程、执行督察制度和纠正措施、评定快递员服务质量等级。

3、客户服务部负责调查顾客期望、拟定服务质量信息调查方案、收集分析服务质量反馈信息、受理处置顾客投诉、实施服务需求和服务质量评审、提出改进建议、评价并改进办公环境和秩序。客户服务服务部

4、后勤保障部负责提供快递运输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车辆故障或事故救援、车容车貌整改等服务支持。

5、人力资源部负责了解培训需求、拟定并执行培训计划、验证培训效果。

第四条公司各岗位尤其是监控岗位管理人员应忠于职守、严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快递员的服务工作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工作流程及时高效地处置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第五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稽查组定期就快递员的执行规范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如实记录、分类整理作为快递员考评和评价管控手段适宜性的基础数据。

第六条公司对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状况实行等级管理,安营部依据相关记录对快递员的服务状况进行评价,确定快递员的服务质量等级,等级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级。服务质量等级为动态管理,与之相对应的奖惩从《快递员管理制度》相关条款之规定。

第四章持续改进

第一条公司办公室应关注服务过程,抓点带面,通过公司网站、短信、内部刊物、行业刊物、宣传栏等载体及时表扬先进、暴露不足,营造并保持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激励员工创优争先。

第二条办公室及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信息服务部等相关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积极策划、认真组织相应的活动,以保持公司的活力和推进服务质量的持续提高。

第三条客户服务部要拟定切实可行的服务质量信息调查方案并会同信息服务部予以实施。信息调查的时间间隔应能满足公司及时获取阶段性服务质量反馈信息的需要。

第四条公司设专人值守公司公众网站的公开论坛,进行开放式交流沟通并筛选归纳出有效信息以供制定改进措施的参考。

第五条建立队务会和公司工作例会制度,在不同层面上提供内部交流沟通、互教互学的平台。各级管理者要开动脑筋充分利用这个平台,达到提升整体服务质量水平的目的。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深入营运一线去发现培训需求,在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针对性培训满足这种需求,并验证培训效果。

第五章其他

第一条在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或通过正规评审确认存在缺陷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可作修订。

第二条本制度内容与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行业规定相冲突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篇2

一、部门规章制度

1、热爱公司、热爱中转部尽忠职守

2、遵守公司各项章程

3、爱护公司财物爱护转运部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4、维护公司荣誉维护中转部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及中转部的行为

5、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高效保质保量不拖延、不积压

6、待人接物要谦和谨慎保持与公司个部门及关联单位的良好关系

7、服从上级领导如有不同意见须先执行后反映

8、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及转运部业务有关联的各种好处及回扣

9、着装仪表整洁大方勿穿着花俏夸张服饰

10、须保持作业环境的清洁安全不准在公司转运部吃饭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不准在公司转运部抽烟

11、工作时须全神贯注、细致认真不做无谓的闲聊

12、严禁用转运部电话私聊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

13、需要调班、工休时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不准擅自离岗

14、病假休息者在上班前一小时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次日上班后补齐假条同时附上医生证明或病历事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15、职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且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6、分工合作转运部全体职员须时刻提醒自己的职操职守尽心尽力地完成自身的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7、转运部管理人员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领导员工同舟共济增强团队精神建设提高工作情绪

18、每周例会转运部全体职员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上级。

二、转运部办公用具管理办法

1、公司及转运部提倡艰苦创业、勤俭节约员工要爱惜公物、物尽其用反对奢侈和浪费

2、文具及纸张统一领取按需分配领取责任人明确

3、公司及转运部公物不得挪作私用不得擅自动用或取用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得起用

4、转运部电话传真主要是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所以电话传真不准私用

5、转运部接电话标准用语为“您好速递”或“您好速递转运部”

6、记录口信应尽量逐字逐句记录下来记录下来电者姓名、电话号码来电目的及其他信息。不要着急耐心听对方讲话如果对方的话不太理解可以请求对方重复一遍。登记在电话记录笺上写明应接电话人姓名来电者电话号码等最后是记录者的签名

7、电脑维护、网络维护直接找公司IT部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处理

8、未经授权人员不得使用转运部电脑及其设备

9、电脑授权人员须负责电脑及其设备的使用和保养并及时检查和清洁并做好交接记录

10、文件是公司及转运部的重要计划或决策涉及公司机密的须注意保密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随意翻阅文件

11、文件的传阅及交接须及时做好记录

12、其他管理办法按公司章程处理

三、转运部操作流程

1、提货领取提货计划单----出车----提取动作----卸车快递公司规章制度

2、操作卸车----进港扫描----分拣----出港扫描----包装----装车

3、出货装车----领取出港单据----出车----关联单位的签收回执

四、转运部各岗位工作职责

一、经理

1、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2、维续转运部的正常运作

3、研究、制定转运部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岗位职责等高效的工作方式

4、与公司关联部门及关联业务单位的沟通联络维护及提升公司和转运部的良好声誉

5、本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

6、做好各种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7、合理化人员的分配和管理

8、转运部办公环境和工作态度的维护监督

9、本部门单据和员工考勤的审核

10、保证本部门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11、制定本部门培训计划及培训事宜

12、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章程

13、随时跟踪反馈工作事宜

二、协理

1、直接向经理负责

2、维续转运部本班的正常运作

3、指派本班员工的具体工作并督促其按时按质完成

4、组织协调货物进出港高效作业

5、本班各种数据及员工考勤的统计记录

6、本班突发事件的处理

7、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8、本班办公环境、工作态度及各种车辆、设备、设施等的维续

9、本班与外界的联络沟通

10、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1、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2、与上、下班协理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

三、内务

1、提货通知的处理记录、传达等

2、公司MIS系统及OA平台的操作收、发邮件等

3、异常货物的处理

4、各种数据的入录、上传及保存

5、转件的处理

6、特急件、急件、限时件的特殊处理

7、资料的记录、分类详细、真实

8、电脑的维护保持电脑的正常运行

9、遵守公司及转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0、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贷款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贷款公司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贷款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贷款公司的投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贷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五条贷款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贷款公司,其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非贷款公司设立地的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该投资人注册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见;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四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分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贷款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但必须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投资人可委派监督人员,也可聘请外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

第十七条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十八条贷款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和修改,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查并核准。

第十九条贷款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计划,未设董事会的,由经营管理层制订,并经投资人决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四)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十三条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第二十四条贷款公司应当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增强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贷款质量。

第二十五条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条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七条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公司应当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由投资人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贷款公司应当按规定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报送会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条贷款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与投资人实施并表监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支持其稳健发展;

(二)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贷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补充资本、改善资产质量;

(三)对资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贷款率高于15%的,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

(四)对限期内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责令投资人适时接管或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督促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贷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投资人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对其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有权根据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要求投资人追加补充资本,确保贷款公司稳健运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公司违反本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风险提示、约见谈话、监管质询、责令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资产风险。

第三十七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机构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四十条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条贷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贷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销而终止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第四十四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篇4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一、施工前准备:

1、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 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篇5

一、遵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比其他员工提前30分钟到岗,提前做好卫生清理;下午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提前30分钟下班。

三、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对公共环境易脏部位如楼梯台阶、卫生间,及会议室、洽谈室等重要部位做到及时清理。

五、仪表整洁、精神饱满、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爱岗敬业,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未经许可,不得擅入其他办公区域。

九、服从上级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爱护公物,记录每日卫生洁具的消耗量。

十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所有,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篇6

1、苗圃是园林公司培植苗木、花卉、制作盆景的绿化基地,贯彻以绿养绿方针。

2、苗圃必须为本公司园林工程服务,同时也要为社会绿化活动服务。

3、苗圃应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新品种选育和引进。

4、苗圃的所有名贵花木必须建立账册,详细记明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出入苗圃时间、去向等情况。

5、苗圃不准存放私人花卉。

6、苗圃工作人员严禁私自将各类苗木、花卉、盆景等带出苗圃,违者处以原价五至十倍罚款。

7、苗圃负责园林公司绿化工程所需各种优质、珍贵和美观的顶级苗木及花卉的选购、定植、展示、养护和营销。

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篇7

各施工项目:

为做好20__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为全体员工创造舒适、健康的工作生活环境,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将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生产,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保障措施如下:

1、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题,组织重要安全生产活动。

2、各项目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分析、预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本项目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协调相关事故处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建立有效且符合爆破工程作业生产实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确保文件中规定的都要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实施。

4、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长期行为,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并建立长效机制。

5、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活动中的风险及时进行动态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及时向职工进行安全交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6、制定工程爆破作业安全生产规定,各项目、班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明确。

7、按规定,各项目配备专(兼)职安技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

8、全年由公司总经理或专职安全员带队开展的安全自检自查活动不少于四次,生产施工期间每月一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事件不符合项,及时进行纠正和采取预防措施。认真做好平时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台帐。检查要着重整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做到任务、时间、费用、措施、责任人五落实,逐条落实整改,对一时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定出整改计划,限期解决,使检查出来的问题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

(1)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项目负责的原则。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定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

(2)项目应建立严格的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制度:

(3)项目是事故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项目主要负责人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对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的或没有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产整改,并追究项目责任人的责任。

9、加强新工(临时工、转换工、复转军人)现场岗位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训练。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

10、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健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防尘、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工作,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1、认真执行生产作业施工的三同时'制度。坚持生产施工项目在施工前有施工组织设计且有安全生产专篇。

12、生产施工项目必须要有施工设计和施工安全设计书,在项目施工前报大队安全科备案。

13、租用的设备和雇用人员全部纳入公司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杜绝'以包代管'现象的发生。

14、坚持对爆破工程作业生产设备使用的维护与保养,正确使用爆破工程仪器仪表,坚持定期对使用车辆进行强制二级维护,严格执行爆破工程作业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15、加强对爆炸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民爆条例》中的要求和规定,认真做好爆炸物品的购买、运输、保管、领用、使用、清退、销毁工作,做好爆炸物品的登记记录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16、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17、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18、进行爆破、挖掘清运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9、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各方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20、施工项目应做好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矿山应配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和防护设备与装置,认真落实粉尘、高温、噪声、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危害的防治措施,切实改善作业环境;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如实向从业人员报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矿山企业应定期对作业场所内的粉尘、毒物、噪声和空气含氧量进行自测自检,并接受法定检测机构依法进行的检测。

21、施工项目的爆破器材管理和爆破作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执行。矿山爆破应预先制作工程爆破说明书。

22、矿山开采,应按照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先做设计后开采,先做施工组织设计后采矿的顺序,同时编制掘进作业规程、采矿作业规程、爆破作业规程等。对特殊作业还应当制定专项安全技术及施工管理措施方案。

23、应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必须制定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机构,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得到及时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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