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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细则

| 发昌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学校规章制度细则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学校规章制度细则篇1

1、严禁带火柴打火机等火源,不准在易燃物品附近玩火,不准燃放火炮烟花爆竹等易爆品。

2、严禁携带棍棒刀具管制品等器材进入学校,不准带玩具枪水枪注射器弹弓等物品玩耍。

3、不私自下河塘库池洗澡;雨天不准淌水过桥,冒险过河。

4、不许乱动触摸电器,不随意靠近用电设施,不准私拉乱接电线。

5、本制度张贴各教室,各班主任做到每一天向学生讲,并根据不一样时候有重点落实有关条款。

6、不准在水边玩耍,不准去水井处打水喝水。

7、严禁学生攀树爬篮球架,翻骑栏杆围墙,“荡秋千”;不准在室内和通道处追打追赶及进行“斗鸡”等危险性游戏。

8、不准到悬崖高坎等危险处玩耍;不骂人,严禁打架斗殴;不损害公私财产,不践踏群众庄稼。

9、严禁摘食野果子,不吃零食和变质食品。

10、遵守交通规则,不横穿公路,不追爬车辆,不许骑自行车上路,不准在公路上追赶打闹逗留。

11、不违反学校纪律,不乱写乱画,尊敬师长,尊老爱幼,杜绝以大欺小的事件发生。

12、上课期间,不准学生逃学旷课,有事必须先请假;不允许相互窜门不归家。

13、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上下楼梯行走靠右,不拥挤楼梯阻塞通道。

学校规章制度细则篇2

一、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保证学生正常学习,顺利地完成学业,结合我校实际情景,特制定本规定。

二、具体资料要求

1、加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意识。

各年级、各班级在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及组织校内外团体活动时,必须按章办事,把安全因素放在重要地位。班主任应当经常性对本班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消除,并上报安全保卫部门。

2、遵守学校规范,维护学校安全。

①严禁携带公安机关明令禁止的管制刀具及不属于学习用品的一切利器到校;不准携带铁条、钢管、钢球、木棒等与学习无关又易伤人的危险物品到校;不准带易燃、易爆、有毒、有严重腐蚀性的物品到校。

②学生不得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得在栏杆边、窗户边打闹玩耍;不得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得在栏杆及窗户上探头向下吐口水或做危险的事情;不得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必须要确保安全。

③不许攀爬翻越围墙、建筑物;不到学校建筑施工场地玩耍活动;

④上下楼梯应靠右行走;全校性的集合行动下楼梯时禁止向前推拥,禁止有意在楼梯走道制造堵塞和拥挤。发现有摔倒挤压现象时,后面同学必须奋力向后退,并进取救助压倒在最下层同学。

⑤严禁故意损坏学校内或教室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的不要触摸,不要自行修理,应报告学校或教师,由学校派人修理。

⑥体育活动、实验课要严格服从教师指挥,严守操作规程,严禁擅自行动,防止各种妨害安全的问题发生,不许在校内体育设施上做危险动作。

⑦学生不准在学校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3、遵守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秩序。

①骑自行车的学生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更不要与机动车比快;横穿马路应观看左右车辆,确保安全后方能经过,不得盲目抢道、强行抢道;自行车行驶时不要并排而行;不要在道路上相互追逐、赛车;步行者应右行人行道。

②学生在校外严禁与不良分子交往,不参加小团伙,不与人冲突、打架斗殴;不义气用事帮忙别人做违法的事;不因小事鲁莽冲动而铸大错。

③学生严禁离家出走,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别人家过夜,不留别人在自我家过夜;不吸烟、不喝酒。

④严禁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卡拉OK厅、录像室、电子游戏机室、迪吧等娱乐场所,不进营业性网吧。

4、珍惜生命,不做危险的事。

①严禁学生私自下河玩水,游泳。违者从重处理。

②严禁学生从事各种冒险行动。违者从重处理。

③同学间发生矛盾时必须控制自我的情绪,严禁因冲动而动刀、棒、石头之类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东西。违者从重处理。

④学生要学会判明是非,不要做其他任何妨害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事情。

5、慎用家电煤气,保证居家安全。

①使用家用电器要按规定操作,发生故障不要乱拆乱动,以免触电。

②不要在家玩火;不要用火烧易爆物品;不要用火烧化学物品,以免释放有毒气体造成中毒;不得玩火、烧烤以免造成火灾。

③使用液化气做饭、洗澡时应注意坚持室内气流通,以免发生煤气中毒。

三、学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处罚

1、学生在学校或在上课时间段,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未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批评教育,并在《学生思想品德评定量化评估》中予以扣分,同时,视其违反性质给予记过以下处理。

2、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后果者,除在《学生思想品德评定量化评估》中予以扣分外,还将给予记过以上处理,性质异常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学生安全方面的行为表现及管理职责与创先进班团体活动及红旗班级评比挂钩。

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几项规定

1、学校各处室、团队、各年级、班级教师组织的一切外出教学、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必须报学校备档,班级外出活动由保卫股负责请示主管校长批准。

2、外出活动需动用汽车的,一般应租用运输公司有意外保险的车辆。

3、外出活动的组织应全面、详细,尽量充分研究到活动路途及目的地的安全因素,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

4、在活动目的地,除安排好有关教职人员维护安全外,还应组织学生互相监督。活动目的地的不安全地段应派专人看管。(最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风险世界网)

5、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原则上不选作活动地点。对有不守纪律习惯和有违反安全规定记录的学生应事前做好教育工作,活动中要重点监护。

五、各位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安全。

学校规章制度细则篇3

1、各班主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求有教案有记录各班级必须有安全计划安全管理制度并与学生家长签定安全职责协议书,学生上课情景登记表对学生每一天的上课情景进行统计,发现问题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如学生没有到学校而班主任又没有及时做好记录和通知家长的,出现安全事故由班主任负全部职责。

2、放学后教师不能把学生留在学校,如果留在学校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3、教师不能随意体罚学生或变项体罚学生,把学生赶出教室等……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4、上课教师必须在开始上课之前清点学生到位情景,如有学生没有到的及时通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联系学生,如果学生没有上课但任课教师又没有通知班主任的,出现安全事故由任课教师负全部职责。

5、上课时间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教室,在谁的课堂上发生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6、教师不能随便带学生外出游玩,如果因为外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7、上课教师必须按时上下课,维护好课堂纪律。必须做到每节课都有教师在。如在上课上课时间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全部职责。

8、学校教师轮流值周,认真做好相关问题的记载,每个星期一课间发表旗下讲话,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9、一切由于教师的失职而产生的安全事故,由该当事人负全部职责。要求各位教师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发生事故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职责。

10、教师不能随意利用课余时间要求学生补课,如果因为不可而导致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由该教师负全部职责。

学校规章制度细则篇4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明白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到达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坚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5、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9、学校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0、食堂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1、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相关法律职责。

学校规章制度细则篇5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要在教室宿舍生火,不要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学校,不要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攀爬走廊的围栏、球架或课室门窗桌椅,不要逞强斗殴,不要单独外出游泳或搞危险活动,不要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放弹弓,放鞭炮。

2、节假日外出活动要有大人陪同,学校组织外出活动要讲究安全。

3、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回家或离开学校,有不认识的人来接时要报告教师。

4、不要在公路上追逐吵闹;不要拦车爬车;不要在教室走廊打闹追逐,不要在楼梯扶手上溜滑。凡走到转角处,要适当放慢速度,以免碰撞。

5、在校外出时要先向教师请假,在家外出时应先向家人说明,不要在马路、大街上逗留太长时间。

6、路途中或在校、在家发生意外或危险时,应坚持冷静头脑,大声呼叫或打电话求救。报警电话:110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

7、牢记学校、家庭详细地址、父母等亲人的手机号码、BB机号码、家庭电话等。

学校规章制度细则篇6

1、教室、寝室、办公室、饭厅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照明及生活设施的电闸或开关不得出现有裸露电源现象,专业电工每天巡查,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2、教室、办公室内配置的饮水器、电脑、空调等电器,晚上人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落实专人召责。室内的灯光要及时关闭。

3、教室、寝室、办公室内一律不准使用“热得快”,对违规者,收缴器材,酌情处罚,图书馆、档案室严禁使用危险性电器。

4、校内各处、室因教学、生活需要而加设电源插座或拉线,必须经总务处同意,由专业电工规范操作,未经同意一律不得私拉乱接,以免导致用电隐患。

5、食堂、浴室及有潮气的公共场所用电,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安装防雾照明灯,并由专业电工定期检查器材设备和灯具的安全性能完好情况,使用排风机必须有完整牢固的安全护罩。

6、校内教工宿舍每幢楼由校长室委派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工为用电安全监督员,防止用电超荷及公共厨房长明灯而引发火灾。

7、教学楼电梯专供教工使用,无特殊情况,学生一律不得使用。电梯内必须设挂应急求援电话和干粉灭火器一部,并保证其完好状态。

8、发电机房由专业电工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发电机完好待机状态和配电箱正常运转情况。

9、成方业余消防队,定期培训,演练消防救护技能。

学校规章制度细则篇7

为加强对我校安全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管理,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学校各类安全事故。

二、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学校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的主要负责人是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以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列入教育计划,安排教学课时,并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进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安全教育,增长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校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

四、做好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学生集体活动报告制度,切实落实学生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冬(夏)令营和春(秋)游等活动要事先制定活动方案(必须包含安全措施),经批准后进行。坚持“谁组织,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五、重视学生心理卫生教育,注重心理疏导,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士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七、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八、教学、科研、生产中领取使用危险物品必须建立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教学中使用危险物品应由实验室相关人员领取,在教师指导下分发给学生。

九、做好校园内治安保卫工作,建立专群结合,人员防范和技术防范相结合的综合治安工作管理体系,加强门卫和巡逻制度。

十、学生在日常教学及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有关规定,听从指导服从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卫生。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十一、发生刑事、治安案件或交通、灾害等安全事故时,在场师生员工在进行防卫、救助的同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处理。在校园内的,学校应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轻伤害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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