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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

| 发昌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篇1

一、工作场所内不得嬉戏打闹、闲聊、玩手机、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三、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怠慢工作;

四、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须面带微笑并主动问好;

五、上班要统一着工装,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六、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七、上下班前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八、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值班人员做好监督检查;

九、热爱本职工作,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十、同事间要团结互助、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篇2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财会人员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公司经济实力为宗旨,制止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积累,把财务工作做好。

第二条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责,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公司各项经济活动。

第三条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第四条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违反财经纪律和公司财务制度的款项,应拒绝支付、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总经理。

第五条建立稳定的财会人员队伍。财会人员调动或因故辞职,应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未办完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第六条一切现金往来,须凭据收付。

第七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报销,必须用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办人签名,经分管领导、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八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篇3

一、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集体宿舍。为了明确员工集体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职责:

3.1 办公室: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3.2 宿舍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规范:

4.1 宿舍人员安排:

4.1.1 公司所有员工住宿均免费(管理人员除外),水电、电视费用自理公司根据情况适当补助。

4.1.2 新员工如需要入住宿舍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公司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后通知新员工入住。

4.1.3 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及床铺进行统一编号。

4.2 水电费用扣除标准:

由所住的宿舍全体人员按登记所住天数及总耗用量平均分摊,水电费用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费。

4.3宿舍日常管理规范及奖惩:

4.3.1 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4.3.2 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如有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3 晚上10:30以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开电视、放音响,影响他人的正常作息。

4.3.4 个人床褥、衣服、鞋、桶及个人日常清洁用品须整理好,保持宿舍整齐卫生。宿舍卫生要定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员工予以警告或处罚。

4.3.5 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垃圾应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内。

4.3.6 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 所有员工宿舍均不允许私自拉电线、装接电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使用煤气炉。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预防火灾事故。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3.8 员工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

4.3.9 节约水电,上班前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4.3.10 凡在宿舍酗酒或闹事,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1 凡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管制凶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财产及跟人安全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2 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并罚款500元,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4 宿舍卫生检查及评比方案:

4.4.1 定期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并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杜绝安全隐患。

4.4.2 宿舍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一次,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宿舍检查评分表》上。根据《宿舍检查评分表》上的记录,发现不良事项开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宿舍内员工在规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将给予罚款50元。

4.4.3公司每月派人进行突击检查,如有发现卫生不达标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如脏乱的杂物,乱摆乱放,影响宿舍环境的,如有发现,没收处理。

4.5 员工离职与钥匙管理:

4.5.1 员工离职或退宿时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5.2 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扣罚50元。

4.5.3 有钥匙丢失者必须上报宿舍管理员,由其重新安装门锁,所配费用由丢失者全额承担。

4.5.4 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天办好相关手续后搬离宿舍。

五、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5.1 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采取安全措施,并通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5.2 火险发生时,应保持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保安部同时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如情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5.3 逃生注意事项:

出房间时用手试门柄温度,如发热,切不可打开房门。撤离房间时,应往离房间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走廊烟雾大要尽量低伏。紧急通道一般通往楼梯出口,进入梯间后及时把防烟(火)门关闭。

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篇4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情况根据工作能力决定;年假必须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 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 给假10天

五、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情况必须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六、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七、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时必须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情况非加班不可的,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须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篇5

1、晾晒衣物应在指定地点,严禁在楼梯走廊内上搭下挂,违者处10元罚款/次。

2、讲究集体公德,不准在宿舍及楼道内跺脚、嬉戏、大声喧哗、打闹追跑,以免影响他人休息,违者处20元罚款/次。

3、厉行节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风扇无人空转等浪费现象,违者处20元罚款/次。

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篇6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员工规章制度管理制度标准篇7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

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

原则:

1.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

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

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

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

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

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

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

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

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

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__70%__1.5__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

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

加班调休。

9、

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

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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