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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

| 发昌

为了完善薪资管理体系,提高工作绩效,提供员工职务的调整、薪酬福利、培训及奖金核定的依据,增强绩效管理和绩效改进。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篇1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奖惩类别:

1、奖励——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

2、处罚——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

第四条:公司对于表现杰出或在工作任务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奖金、书面嘉奖、记功、记大功、晋级、升职等荣誉,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奖金奖励(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工作积极、忠于职守、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政策者。

2、工作勤奋,出色完成工作任务者。

3、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人员及财物安全者。

5、乐于传授他人技能,提高他人工作效率者。

6、拾金不昧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金奖励的。

第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书面嘉奖一次(含奖金1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书面嘉奖等同一次记功):

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4、超额完成产量等指标,并能保证工作质量者。

5、维护公司的规章制度,对各种违纪行为敢于制止、批评、揭发者。

6、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与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7、严格按照本公司规章制度执行遵守,符合5s标准并为他人楷模者。

8、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书面嘉奖奖励的。

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功一次(含奖金3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功等同一次记大功):

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等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2、对工作流程加以简化,并切实可行者。

3、为公司经营管理、质量提出好的建议和方针,以及可行性改革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的。

4、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5、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6、努力节约费用开支,降低成本,提高利润效果明显的。

7、工作认真,表现出色,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8、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9、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功奖励的。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大功一次(含奖金50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三次记大功自动晋升一级工资):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2、年终被评选为公司级以上优秀员工者,为公司树立了良好信誉的。

3、维护公司名誉和利益,为公司减少或避免损失的(5000元以上)。

4、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

5、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6、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者。

7、其他情况应该给予记大功奖励的。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晋级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自第一次记大功之日起计算)但无记过以上(含)违纪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自然年计算)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为保护公共财产,避免了事故发生,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10000元以上)。

4、其他情况应该给予晋级奖励的。

第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升职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副本归入该员工的个人档案):

1、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经营渠道,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起到积极效果的,且具有相当管理能力者。

2、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升职奖励的。

第十一条:公司对于工作表现欠佳或行为不当的员工将分别酌情给予罚款、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辞退等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罚款处罚(每次30~50元,并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员工休假期满未在第一时间至人事行政部进行销假者。

2、员工因公外出未按规定填写《公出单》者(外勤人员除外)。

3、迟到或早退1~5分钟罚5元,迟到或早退6~10分钟罚10元,依此类推,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备注:罚款将从工资中直接扣除,无需另行填写《奖惩通知单》】。

4、员工工作期间未按标准着装(含帽子、衣、领带、裤、裙子、腰带、袜子、鞋等)及佩戴胸牌(含胸牌照片不符合公司规定等行为)者。

5、员工工作期间不符合公司修饰要求者。

6、用餐期间不按规定排队者。

7、工作期间不按规定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者。

8、不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地点进餐、喝水,或未经公司允许将食物和饮料带入工作场所者。

9、在工作场所内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者。

10、工作期间嚼口香糖者。

11、用厕后不洗手、不冲水者。

12、不遵守随手关灯、随手关水龙头,以致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者或不随手关门者。

13、在工作场所奔跑者(紧急情况除外)。

14、工作期间喧哗、打闹、聊天、嬉戏者。

15、员工工作期间带耳塞听音乐者。

16、因工作疏忽,导致批次返工或批次次品者。

17、造成职责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者。

18、犯有性质与上述情况相类似的行为。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篇2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是: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纠,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情况之一者,可用于“奖金”或“记大功”

1.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成绩者。

3.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完成者。

3.利用废料回收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恪尽职守者。

2.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命名生产不致中断者。

4.品行端正,遵守规章、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予以奖励。

第六条员工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免职或解雇”处分

1.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携带违禁品进人工作场所者。

4.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不服从主管的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泄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9.仿效上级主管人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0.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1.记大过达2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的行为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全年旷工达对5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工作不力,屡劝不改者。

4.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处分

1.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懒者。

4.浪费物料者。

5.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规章,应于惩戒事项顶者,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八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二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2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第九条对员工的奖惩,应叙明事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摘录事由公布于众。

第十条本章所列嘉奖与警告、记功与记过、记大功与记大过可以相互抵消。

第十一条本公司为了对员工考核、调迁、奖惩公平起见,可设置员工考评审议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篇3

一、员工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条考核目的是为了正确把握员工的能力适应性、工作态度及工作效绩。在开发人力资源的同时,谋求员工晋升、调动、奖励及惩处的合理与公正,从而完善公司的激励制度。

1.1季度考核季度考核的内容涉及:工作质量、工作数量、工作效率、独立性、成本意识、原则性、精神面貌、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沟通能力等方面。参加考核的人员包括总部直属的正式管理人员,各分公司,外设厂和事业部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其自行考核。季度考核的答卷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由员工自行填写;第二部分由员工的直属上司填写;第三部分由员的直属上司与员工面谈沟通后填写。季度考核结果分为出色、优良、普通和差,四等。对出色和优良等者,公司将在季评结果公布的当月分别奖励其当月工资总额的10%和5%,对普通等者不作奖惩,对差等者,将扣发其当月工资总额的5%,连续两次获差等者将予以解聘。

1.2实习考核公司聘用的管理人员的技术工人,在试用期结束时,必须进行实习考核。试用期原则上为三个月。如在试用期内员工请假,则试用期时间顺延。特殊情况可在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同意后提前或推后。但最短不能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能多于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优等、一等、二等、三等、四等。考核成绩为优等、一等和二等的立刻转正。考核成绩为三等的将延长试用期三个月,届时的考核成绩不能列人优等,而成绩依然在三或四等的应立刻辞退。考核成绩为四等的直接辞退。实习考核成绩将录人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将来晋升、晋级的参考依据。所有同意转正的人员将收到人力资源委员会发给的《转正定级通知单》。

1.3见习考核任职的所有副经理级及以上人员都需接受见习考核。考核时间为正式下文起6个月。考核结果分为同意转正和不同意转正。考核结果为不同意的,将延长见习期3个月,届时考核结果依然为不同意转正的将予以辞退,如为提升人员,则降回原职位。所有执行结果都将由人力资源委员会发文通知相关部门。

二、员工保密管理条例

第三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及所辖子公司、分公司等单位与保密相关的工作内容,具体范围见条例细则。

第四条目的:为确保公司的技术、经营秘密不流失,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五条条例细则

1.总则保密管理遵循“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内外有别,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准确划分保密范围,确保公司核心机密安全;同时有控制地放宽非核心秘密,使保密管理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

2.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是公司秘密中比较重要的部分,一旦泄密,将给公司造成严重的损失,主要包括:

(1)公司经营战略,远景规划,财务账簿,销售网络,总结计划;

(2)反映公司生产能力的方案、计划及特殊原材料等情况的计划、统计事项、产品实验报告,检验报告等;

(3)新产品开发项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工艺方案,及公司发生的重大技术质量问题;

(4)引进的产品、设备、仪器,经过改进,性能、功能有显著提高的改进部分;

(5)公司财务、营销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方案、月度运行报告等;

(6)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公司总体组织架构包括生产线。外加工、各市场部人员运作方式等。

2.2凡是对内部公开,对外部保密的文件、资料,作为内部资料不划分密级。

2.3密级的规定,由起草文件或涉及密级资料的科室承办人员提出密级意见,然后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划分为绝密的产品、技术资料、文件由总裁审定。密级的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保密时限,由行政总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整,文件资料和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规定有保密的文件到时自动解除密级。

3.文件、资料的保密一切秘密公文、图纸、资料应准确标明密级,在拟稿、打字、印刷、复制、收发、承办、借阅、清退、归档、移交、销毁等过程中,均应建立严格的登记手续。绝密级的技术、经营资料,只限于主管部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的直接需要的科室和人员使用,机密级的文件资料,限于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需要科室的人员。使用科室和人员必须做好使用过程的保密管理,而且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机密以上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复印。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篇4

(一)总则

第一条 在确认晋升与提薪资格时,必须依据基于考核标准表的考评结果。另外,晋升提薪资格认定工作能够与普通提薪资格认定工作分开进行。

第二条 考核标准表分为以下三种:

1.态度考核标准表。包括四项要素,即服从性、协作性、进取性和职责感。评分方式分两种情景,用于晋升目的时,采用五级评分;用于提薪时采用三级评分;

2.本事考核标准表。包括四项评价要素,即各种综合本事、知识(业月知识和基本常识)、体力、技能。同样,评分办法分两种情景,用于晋升时五级评分;用于提薪时,三级评分;

3.业绩考核标准表。由考核标准表具体规定细则和要求。评分办法也差分两种,用于晋升,五级评分;用于提薪,三级评分。

第三条 考核标准(评价要素)与评分示范(具体资料见表3—46)。

(二)态度考核标准

第四条 态度考核资料

1.服从性

(1)是否理解并遵守公司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有无迟到、早退、无故缺勤的情景;

(3)发型、服饰等仪表是否干净整洁;

(4)与他人的言谈举止是否富有礼节;

(5)是否注意收拾和挺理工作场所;

(6)工作是否有效串;

(7)有无因其言行,破坏了现场的风气和纪律以及扰乱秩序的情景;

2.协作性

(1)是否能够立足全局,把握各部门(各职务)之间的关系,并且根据情景进行进取而妥善合作;

(2)是否能够立足本职工作,并跨越本职工作的范围,求得上司、同事及其他部门的通力协作;

(3)是否能够帮忙领导改善工作环境,创造便于工作的场所;

(4)是否能够上下沟通,在提高团队士气中发挥作用;

(5)是否能够帮忙上司、同事和他人完成工作;

(6)能否与上司及同事和睦共事;

3.进取性

(1)是否具有不满足于现状、进取奋进的精神;

(2)是否具有改善和改善工作的热情;

(3)是否具有增加工作量、提高工作质量的愿望;

(4)是否具有排除万难、争取成功的干劲;

(5)是否具有在集会和会议上争取发言的勇气;

4.职责性

(1)是否明确自我有职责经常检验下属的工作情景和工作的结果;

(2)对于下属的失误是否能够从中找出自我应负的职责;

(3)是否能够善始善终地完成本职工作;

(4)遇到工作中的失误时,是否向其他部门推卸职责;

(5)在理解上司全权委托交办的工作任务时能否让上司放心。

第五条 态度考核评分标准

“+”为加分,“—”为减分。

1.服从性

(1)+ 遵守规章制度,并能规劝他人,作好表率;— 不理解且不打算理解规章制度,甚至有违反制度的行为;

(2)+ 考核观察期内全勤,1年以上为全勤;— 一月缺勤3次以上,考核观察期内15次以上,无故缺勤1次以上;

(3)+ 注意仪表,坚持服饰整洁和办公场所干净;— 蓬头垢面,不修边幅;

(4)+ 说话办事干脆利落,言谈举止大方;— 说话吞吞吐吐,办事拖拖拉拉,令人不快,出言不逊,说话草率;

(5)+ 踏实,有始有终;— 马虎,吊儿郎当;

(6)+ 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深得要领,紧凑,不窝工、不浪费;— 懒懒散散,窝工、闲聊、打瞌睡,磨磨蹭蹭;

(7)+ 弥补他人疏忽不周之处,在异常情景下善于提出忠告;— 感情用事,妨碍他人正常工作;

2.协作性

(1)+ 利用工作之余,帮忙别人赶上进度;— 只研究本职工作,对其他部门工作不闻不问;

(2)+ 充分理解上司的意图,主动为上司分担职责,进取弥补人际关系或工作方面的缺陷;— 消极排他,牢骚满腹,不安于辅助性工作;

(3)+ 充分理解群体目标,乐意为群体目标的实现做贡献;擅长与他人合作共事;— 以自我为中心;

(4)+ 不惜牺牲自我,通力合作;— 不推不动,但求自我方便、舒适;

3.进取性

(1)+ 不知疲倦,一往无前;— 安于现状,维持现状;

(2)+ 不求一步登天到达目标,但求持之以恒,孜孜不倦,不断进取,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改善和改善工作的提案,每月1次以上;— 一遇到问题和困难,就垂头丧气,不出成果;长时光内也拿不出一份提案;

(3)+ 求知欲极强,并能把得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弥补自我工作中的短处;永不满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沉湎于过去的成绩,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工作;

(4)+ 勇于挑战,不畏困难,为实现目标竭尽全力;— 不管怎样督促,也不上进工作,工作挑挑拣拣,避难就易;

(5)+ 言谈举止充满热情,言简意赅,发人深省;— 只听不说,不提问,不发表意见;

4.职责性

(1)+ 清楚了解下属的工作质量,并对下属的本事和工作情景作出适当的评价与指示;— 不了解下属的工作质量,对下属的工作本事和情景不能做出适当评价;

(2)+ 能够找出失误和失败的客观原因;— 不能找出失误和失败的客观原因;

(3)+ 在工作进行过程中,明白工作的结果和结束状态、明确果断把握工作的阶段性;— 在工作进行中,不能明白工作的结果和结束状态,把握不了工作的阶段性。

(三)业绩考核标准

第六条 本公司业绩考核须依据职务标准表进行,各部门须根据自身情景制作合理的职务标准表,其具体资料和格式如以下范例所示:

第七条 本事考核所包括的主要考核项目有:知识、技能、表达本事、理解本事、创造本事、确定本事、策划本事、协调本事、领导本事等,其考核标准应按不一样岗位、不一样职务的具体要求而订立。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篇5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1、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划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 试用人 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光或改派其他单位试 用 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三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2、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严正考核,其有 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供给考核的参 考。

3、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4、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 具考核表密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景者不得参加考核。

1、试用人员;

2、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的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 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其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2、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3、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1、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年终奖金:

(1)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天;

(2)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天;

(3)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个月;

(4)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2、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二星期者,减 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记过一次减发20%;

(3)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过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一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篇6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制度为公司重要的管理制度之一。

根据有关规定,部分公司领导经总经理异常准许外,所有员工均需参加考勤打卡。打卡每一天三次(早、午、晚),午时上班打卡时光最多只能提前十五分钟(即14:00上班,需在13:45分后才能打卡),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工作时光:除个别工种外,员工每星期工作时光为六天,每一天八个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光:上午8:00~12:00

午时14:00~18: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光,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 假期管理

(一)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景之一者均属公差

(1)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2)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培训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3)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1)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1 月1日)、春节三天(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国际劳动节三天(5月1、2、3日)、国庆节三天10月1、2、3日);具体放假时光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

3、病假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公)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提议书,可核予病假;

(2)经批准在工作时光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光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不含副总以上级)请假(病假、事假、其它假)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呈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一)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三天及以上的,需提前一周办理);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办公室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二)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一)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二)办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办公室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三)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考勤副卡>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考勤副卡必须在2天内报办公室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四)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包括到工地、政府机构等),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副卡。

(五)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

(六)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或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考核登记表>,如午时出去者午时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七)考勤主管林丽英每月负责发卡收卡(正副卡)、统计汇总上报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八)公司于每月20日之前在办公大楼一楼公布上一个月公司总部人员的出勤情景。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表篇7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职责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景;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当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贴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光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能够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坚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终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景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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