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由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7篇,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篇1
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搞活人事管理工作,使员工录用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一、员工录用
1、员工录用必须贯彻提高公司员工整体素质,充实基础,坚持回避制度。
2、调入(应聘)我公司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好、作风正派,愿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须具有近期市级以上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录用;
(3)聘用深户和非深户员工,都需有深户人员担保方可录用。原则上担保书要求担保人亲自到公司填写,其条件是深圳市居民,满25岁以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并预留身份证复印件,担保书一式两份,公司、担保人各一份。
二、应届毕业生的招入(聘用)
公司接收的应届毕业生的入户手续由公司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办理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毕业生预先交付,正式招入公司后,其费用予以报销。
三、深圳市外员工的调入
1、深圳市外员工调入需符合人事局规定的调入条件。
2、调入发生的费用由员工自理。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
1、公司招入的应届毕业生,经考核合格者,原则上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包括试用期)。
2、公司新招聘的员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可签定试用合同),经试用期合格者视情况签订一年或两年劳动合同,或签订公司与员工协商同意的劳动期限的劳动合同。
3、合同期满并于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经公司领导审批并考核合格者可续签。
五、办理暂住证的有关规定
1、经公司试用合格的员工给予办理暂住证。
2、办理暂住证所需费用由公司支付,如合同期未满离职、辞退或开除的员工因办理暂住证所需全部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公司人员的离职、辞退、开除:
1、离职
员工主动要求离职或不再续签合同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在办妥物资、财务、证件、工作移交等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否则作开除处理,并扣留在公司所剩的一切款项,公司保留追究其因有关事宜给公司造成各种损失的权利。
2、辞退
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有权辞退违法违章的员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3、开除
凡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和有关规定或其行为为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者,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财务行政部门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七、保险
为保障公司员工的利益,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以下规定:
1、凡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直接发给员工个人。
2、员工保险费按员工个人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为缴费工资投保,该基数由公司财务行政部统一设定,员工须服从无异议。该基数应不低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下限,也不得高于深圳市关于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缴费工资的上限。公司财务行政部并可按每年深圳市社会保险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下限调整幅度的基础上对公司员工所在岗位的保险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员工亦须服从无异议。
3、员工个人缴交养老保险金比例按《深圳市养老保险暂行规定》执行。
4、职工住房公积金以住房补贴的形式在职工当月薪水体现,其比例不低于《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计算标准。
5、对已离职、辞退、开除、解除劳动合同等的人员不再缴交各类保险。
6、因工作关系,凡调入公司的员工,养老保险金缴交时间从该员工转正起开始缴交,如需补交入公司前或试用期(非正式录用)的养老保险金,由其本人缴交。
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篇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结构,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实现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自董事长以下各级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员工,分为正式员工、试用员工。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职务任免、人事变动、出差、离职、考勤、绩效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待遇、员工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及其它有关人力资源管理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均按本制度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报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人力资源部汇总编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计划,报总裁申批。
第六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包括招聘、录用、报到和试用四个环节。
第七条 本公司员工招聘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控制编制、先内后外的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八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参照应聘人员既往工作表现,遵循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能适合于职务或工作的原则。
第九条 对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各部门至少提前一周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人员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员各额条件以及聘用期限,经部门经理签字批准,人力资源部进行综合平衡后报董事长审批后自行实施。
第十条 招聘计划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完成招聘人员的笔试、初试工作、填写《招聘表》,经初步筛选,再协助用人部门经理、负责人进行复试,后进行招聘总结,根据《面试综合评分》,报用人部门经理审检后呈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录用部门及录用人员。
第十一条 录用人员接到通知后,次日到公司报到。录用人员在人力资源咳嗽币
领下,办理入职手续,其中报到必须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当面交验后退还本人)
3、学历证书及证书复印件1份。(如上)
第十二条 应聘人员交齐证件、材料后,人力资源部与该员工签订《员工试用期合同》,并安排新员工到对应部门报到,人力资源部出具《聘用员工入职单》,1 试3份交于入职部门、公司财务部、考勤员,接收部门接收到新员工安排入职后,需填写《回执单》,交于人力资源部存档。向试用人员发放办公用品及公司的画册及《员工手册》。培训部负责进行公司有关制度、公司企业文化的岗前培训,用人部门自行负责职责、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知识的岗前培训。
第十三条 新进人员的试用期依据签订劳动合同年限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满转正需经过考核。依据考核结果给出试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不合格者予以办理辞退手续,表现优秀者可经部门同意,报分管领导,经总经理批准后提前转正。用人部门须填《新员工试用期鉴定表》,录用员工需填写《转正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转正。
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试用期间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适合本职工作的,公司有权依据考核结果给予辞退。
第十五条 新入职员工薪资依据试用期标准支付,试用期间工资金额为转正后薪资的80%。
第十六条 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停止试用的,其薪酬按公司与试用员工的《试用期合同》执行。
第三章 职务任免
第十七条 本公司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担任相关职务: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实际工
作经验、品德良好、能力突出、业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2、部门经理及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多年
实际工作经验,工作表现和成绩优异的不受此限。
3、中级以下人员,除司机、保安外,均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其自身条件符合
所任职务、所在岗们的要求。
第十八条 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者,以及各职能部门经理由董事长直接聘任。各职能部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分管公司根据用人计划要求及结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报董事长批准,由人力资源备案。
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职务任免经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以文件形式,发文通知各职能部门。
第四章 人事变动
第二十条 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工作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及推诿。
第二十一条 被调员工接到《调令》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人力资源关于《调令》一试3份交于被调员工的原部门,即将调入部门,及财务部各1份,并附《回执》存档。
第五章 离职
第二十二条 员工离职包括辞退、开除、辞职、退休等情况。
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违纪员工,经劝告、教育、训诫、而不改者,有辞退的权利。对于工作中的失误,部门可视情节严重依据《员工手册》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记过3次的;
2、连续旷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贻误重大事项,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的;
4、品德不端、行为不检,屡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职者;
6、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条 公司按相关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通知被辞退人员,由其直属领导向员工出具《离职表》,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二十六条 公司员工因个人提出辞职的,应首先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出具局面辞职申请书,向人力资源申请《离职表》,由直接主管领导签发意见,部门经理审核同意,董事长署名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并在2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
第二十七条 公司员工无论以任何理由提出辞职申请,必须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顺利交接。
第六章 考勤
第二十八条 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第七章 绩效考核
第二十九条 公司员工的绩效考核为月考核,每个月25号进行考核,具体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公司员工依据各部门绩效考核表,经分管公司领导签字转呈董事长批复后,由人力资源部汇总整理,行政职能部门员工先个人评定,再由部门负责人评定,最终由绩效考核小组,共同评定,得出结果。人力资源部负责汇总整理、存档,并交于财务部一份,列入当月工资绩效考核成绩。
第三十一条 考核小组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第八章 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条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国家法定福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节假日福利,特制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开的原则,所有正式员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项福利。 第三十四条 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为公司员工提供有法定节假日的11天带薪假期。
第三十五条 公司女职工在妇女节(3月8日)当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条 公司在传统节日向每位员工发放价值不等的实物,如汤元、粽子、月饼等。
第三十七条 社会保险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为每们正式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第三十八条 健康体检
公司每年4-5月份为所有正式员工安排一次体检活动。
第九章 员工培训
第三十九条 公司员工培训根据《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流程严格执行。
第十章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所有员工人事档案的立卷、归档、补充、借阅、管理等事项。
第四十二条 员工借阅人事档案须向人力资源部领取<人事档案借阅申请表》,经填写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借阅。
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篇3
第一节员工招聘
一、招聘原则:用人唯贤、公开、公平、公正,不拘一格选拔人才。
二、招聘条件: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职称等条件,思维敏捷、实际工作能力强,具备较好专业知识,身体健康,政治面貌清楚。
三、招聘程序:
1、公司行政办每年定期进行人力资源盘点,全面了解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及到岗情况,并拟定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草案。
2、行政办根据总经理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开展具体招聘活动。
四、招聘流程:
1、行政办首先对应聘人员填写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确认真实有效的基础上,对照应聘岗位《职务说明书》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和复试。
2、应聘人员的面试和复试由行政办与用人部门经理共同进行(高级员工由总经理进行)。
五、聘用
1、面试和复试合格者由行政办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试用)并开始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
2、行政办组织开展新员工的入职培训并与用人部门一道对员工试用期进行跟踪考核。
3、被聘用的新员工试用期发给试用期包干工资,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公司将确定其正式工资级别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第二节劳动合同
一、合同种类:
1、试用期合同:新员工须经过3个月试用期,其间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
2、正试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男45岁(含45岁)、女40岁(含40岁)以下,原无工作单位或虽有工作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除外)但己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用工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除以上第2条规定以外的所有员工签订用工协议。
二、合同期限:
1、试用期合同期限为3个月。
2、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期限根据员工工作岗位等不同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1)公司与中、高级员工及骨干员工签订期限为3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超过3年期限由总经理批准。
(2)公司与普通员工签订期限为1年的正式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
三、合同签订程序:
1、公司行政办负责指导新聘员工和续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
2、《劳动合同书》(或用工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3、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书》(式用工协议)。
第三节人事调整制度
一、人事晋升管理:
1、建立定期晋升制度,通过员工晋升,弥补空缺岗位,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行。
2、员工晋升由其所在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交《晋升推荐表》,并阐明晋升理由。
3、行政办对部门晋升请求进行审核,并负责考察该员工的工作表现。
4、公司成立员工晋升考核小组,由行政办安排晋升考核,具体晋升考核为:员工述职、部门评价、行政办评价、考核小组随机提问、考核小组总结。
5、员工晋升考核通过后,由行政办发放书面晋升通知及新岗位《职务说明书》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6、员工晋升职务后,按新任职务确定报酬。
二、人事降职管理:
1、员工有下列情行之一者,公司将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①、由于组织机构调整而精减工作人员。
②、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但又不构成辞退条件的,可考虑降职处理。
③、员工因身体状况欠佳不能承担繁重工作的,可考虑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④、依公司员工奖惩条例对违反纪律的员工进行降职处理。
2、操作程序:
①、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该部门拟降职员工的降职请求和薪资降级申请(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提出)。
②、行政办根据降职管理规定对部门提出的降职请求和降薪申请进行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③、经总经理批准后,行政办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三、人事调动管理
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司内平行的人事异动依下列程序办理。
1、部门主管向行政办提出员工调动请求。
2、行政办根据部门主管提供的资料和职务说明书中规定的任职资格对调动请求进行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批准。
3、经批准后,行政办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4、员工须在7天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篇4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2.1职业道德
忠诚、正派、守纪、勤勉、尽职、敬业;
2.2形象规范
2.2.1形象、卫生:整洁、大方、得体
1、保持衣冠、头发整洁。男员工不准留长发、留长胡须,不可赤膊、穿背心上岗;
2、女员工需整洁上岗,可适度化淡妆,打扮应适度,不可浓妆艳抹、当众照镜子、梳头、化妆等;
3、员工鞋、袜保持干净、卫生,在工作场所不赤脚、不穿拖鞋;
4、常剪指甲,注意卫生,无汗味,异味;
2.2.2言行举止:文雅、礼貌、精神
1、不迟到,不早退,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办私事,不饮酒,不在办公区域和禁烟区域吸烟,不私拿或损坏公物,不做有损团结之事;
2、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精力充沛,精神饱满,乐观进取;
3、对待上司要尊重,对待同事要热情,处理工作保持头脑冷静,提倡微笑待人,微笑服务;
4、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不将个人喜好带进工作中,不拉帮结派、党同伐异;
5、保持良好坐姿、行姿,切勿高声呼叫他人;
6、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主动敲门示意,进入房间随手关门;
2.3言语规范
1、使用您好、欢迎您、不客气等礼貌用语。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
2、语音清晰、语气诚恳、语速适中、语调平和、语意明确言简;
3、与他人交谈,要专心致志,面带微笑,不能心不在焉,反应冷漠;
4、严禁说脏话、忌语,使用文明用语;
5、同事之间沟通问题时,应本着“换位思考、解决问题”的原则,语言应礼貌,委婉;
6、见到领导时应主动打招呼,向上级汇报工作时应简洁、明确;
2.4社交活动
2.4.1敬客户
1、接待客人时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时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2、遇到服务对象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3、尊重服务对象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讥笑有生理缺陷的客人;
4、接听电话时,要先说“您好,富仓集团”,然后仔细聆听,声调温和,不可粗声粗气,言语不文明;
2.4.2作客
准时赴约,作客时间不宜太长,告别时应向主人表示谢意;
2.4.3社交注意点
参加社交活动,应注意维护企业形象;男员工头发梳理整齐,衣服整洁大方,保持仪态大方得体;女员工应适当化妆,衣着色彩协调,大方得体,入时美观;
2.5道德规范
1、不向客户或外咳嗽碧嘎奂诺囊磺心诓渴挛瘛R磺心诓课募⒆柿稀⒈ū怼⒆芙岬龋加ψ龅较仁账倮肴耍Vぷ郎衔扌姑;
2、不拉关系图私利。不__、不__、不挪用公款,不。勇于揭发问题,敢于同不良的现象作斗争,要打击歪风,树立正气;
2.6环境规范
1、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使用文具和器材,爱惜各种设备和物品,下班不忘关电脑、空调、引水机等用电器材,不长时间占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打印、复印节约纸张,节约成本;
2、员工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办公场所;
3、办公室墙面除了张贴必要的文件或图表外,应保证墙面清洁;
4、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禁止在办公区域内、公司平台及卫生间内吸烟,严禁堆放杂物、随意丢弃废弃物,严禁随地吐痰、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窗、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洁整齐;
5、在使用传真机或复印机后,所产生的错误报告或废纸等,须及时处理,重要文件应予以粉碎,非重要文件应回收再利用。传真后的稿件,应立即拿走,禁止堆放在传真机或复印机上。
2.7办公用品申领
1、各部门根据日常所需填报部门《月度办公用品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确定后于每月25号前交人事行政部。
2、人事行政部每月只按各部门填报的《月度办公用品申请单》审核发放办公用品。3、办公用品的领用时间为次月1日—3日(遇节假日顺延),各部门按申请明细据实领用,并在领用单上签字确认。人事行政部将此单作为出库凭证。
4、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每月办公用品只领取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5、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可根据其岗位级别的不同,到人事行政部申请入职人员办公用品一套。
6、水性笔、圆珠笔等领用后、使用期内只能更换笔芯,不得重复领用。
第三章附则
1、本通知自20__年11月1日起生效,本办法为暂行办法,今后若需完善与修改的,则以最新通知为准;
2、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
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篇5
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行政单位的财务管理,保障行政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行政单位预算,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要;
(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如实反映单位预算;对单位财务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四)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对单位所属并归口行政财务管理的单位的财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
第四条:严格财务管理,各种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由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局长签字后方可支付、经费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各项支出严格按标准使用,不得虚报冒领。
第五条:严禁公款私存或公私不分,不得挪用公款、罚没款及其他资金,特殊情况必需借公款时由领导批准;借支范围不得超过个人的月工资标准。
第六条:其他事业性收费和行政性收费,必须实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统一收据、票据,不得使用普通收据;对统一票据要严格管理,不得随便转借外单位和个人。对所收各项费用,全额上交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第七条:干部出差期间的住宿费、差旅费等均按有关文件执行。
会计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财务计划和年度预算,协助主管领导提出各项开支的计划和安排,以及节约资金的办法。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健全各类账目和资金收支票据。
三、负责做好财务账目的日清月结工作,记账要清楚,票据要规范,报表要真实。
四、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人员的相互制约监督,管好资金的使用。
五、协助主管领导安排好其他各项费用的使用计划,并做好预算外资金的入账、管理和使用。
六、负责做好主管领导安排的其他有关事项。
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蔬,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务管理由集团副总领导,行政办公室执行管理(下文称总办),各企业司设分管职能人员。
第二章关于文件收发管理
第三条:总部各部门和所属各公司的所有报告呈文及外送文件,都必须通过总办登记办理、呈报,不得积压迟误。属于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处理。
第四条:公司的文件由总办负责起草和审核,公司总经理签发:集团各部门的文件由部门负责起草和审核,部门总监签发。
第五条:文件签发后,送总办秘书处统一安排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后方能复印、盖章、发送。
第六条:文件的原稿应送总办保存备查。
第七条:属于机密的文件,核稿人应注明"机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由专人印制、报送。
第八条:文件统一由总办负责发送。送件人应将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收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向文件签发人报告报送结果,机密文什由专人按核定的范围报送。
第三章关于印章管理
第九条:集团和所属各公司的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和业务专用章)必须按规范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使用。
第十条:印章实施使用前留印鉴、专人保管、使用时领导审批和使用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集团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总办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专人保管。所属各企业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由指定专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专人保管。
第十二条:使用公章,凡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必须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不会令本公司、企业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但涉及的事项较重要,必须经集团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各企业总经理批准,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集团或下属公司使用合同专用章,必须凭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的《经济合同审批表》(见《合同管理制度》附件)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四条:使用业务专用章,必须经主管业务部门经理以上的领导批准才能使用,并逐项登记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公司及所属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和银行帐户印鉴的保管和使用,按《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均设立印章使用登记册,建立完整的印章使用制度。
第十七条:严格控制开具盖有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和盖有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因业务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须开具者,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并签领备案.领用人返回公司后,必须报告使用情况进行核销。未使用的空白介绍信和合同书一律交回。隐瞒不交回者,一经查实,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十八条:严禁将印章随意扔放,无人看管;严禁任何员工随身携带各种印章外出办事,遇特殊情况需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或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带出。
第十九条:对外地销售中心或长期派驻外地之机构的合同专用章,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按集团关于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超过公司规定的,应报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切后果由主办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印章保管人对印章必须妥善保管,防止印章丢失、被盗和被盗用。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二十一条:违反印章保管、使用规定,视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经济责任;触犯刑律者,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
第二十二条:所谓重大事项系指:
1、公司增加固定资产;
2、重大的经济合同签订;
3、涉及大额(一般指5000元以上)的对外礼仪行为;
4、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外地出差达两天(含)以上或请假两天(含)以上;
5、公司发生重大事故,如:法律诉讼、人员工伤、经济损失等;
6、涉及对外投资项目:对内新产品开发和较大新工艺设计改革事项;
7、与合作方或合资方有意见矛盾;
8、其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的各类事项。
第二十三条: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集团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口头汇报,事后将详细处理情况用文字报告形式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二十四条:出差或请假应填写《员工因公出差(郊县、外省市)审核表》(见本《须知》P144表二),并于前两天送总办,依文件收发程序办理。
第五章关于办公用品、低耗品领用管理
第二十五条:关于办公用品开支原则按集团《关于费用开支的规定》第三章条:款执行。
第二十六条:凡职工进出公司涉及领或交还办公用品的,需凭人才资源部调令到总务处办理有关的必要手续。
第六章关于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条:公务车辆是为服务客户、公司领导和接送员工上下班使用,所以公务车辆的管理甚为重要。使用公务车辆必须依照规定办理,严禁公车私用及无效益使用。
第二十八条:有关公务车辆申请使用规定如下:
1、除交通车早晚各开一班外,其余时间所有公务车辆的使用均需填(车辆使用申请表》(见附件一)申请,经总办秘书处排定后才能用车。
2、(车辆使用申请表》应于使用前一日中午十二时以前送达总办秘书处,以利安排及协调公务车辆。
3、有关安排的顺序以客户使用为先、总公司领导其次、其他子公司领导再其次。如有特殊情况由主管副总经理协调处理。一般管理人员,在无特急事宜的一般情况下,目的地在本市区内的,不派专车。
第二十九条: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记录规定如下:
1、有关公务车辆的行车需填写(行车记录表,(见附件二)。
2、《行车记录表》由司机填写,使用者签认,每月汇总呈送总办,以利统计分析公务车辆的使用情况并向各使用单位结算费用。
3、集团内实行有价有偿使用车辆结算制。有关收费标准请参照《公务车辆使用收费标准表》(见附件三)。
第三十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与违章事项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驾驶,使用者负有监督的责任,严禁为赶时间而违反交通法规。
2、遇有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必须立即回报总办,并依照法规处理,切勿私下解决。
3、因交通事故或违章行为而造成的金钱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因此而使公务车辆安排产生困扰者,依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的处罚。
4、发生交通事故,公务车辆驾驶员经裁定无违章行为,其任何损失均由公司负责。
第三十一条:有关公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规定如下:
1、保养均需在一定里程数内进行,严禁超过规定里程数而未做保养工作。
2、驾驶员每日早晨发车前应检查车况,并随时保持车内与车身的清洁、光亮,如发现车况有问题应及时回报总办并速修复。若强行行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保养及自然磨损的维修费用由公司负责,发生事故或碰撞的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4、每辆公务车辆的保养及维修均需填写(保养维修记录表》(如附件四),每月汇总送总办,由主管行政副总审批。
5、驾驶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检工作,若因时间延误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三十二条:有关公务车辆的停放与驾驶员休息的规定如下:
1、公务车辆进入公司,下客(货)完成时,应立即停放在专属车位上,严禁任意停放。
2、驾驶员没有派车任务时,应及时保养或清洁车辆或在驾驶员休息室休息,严禁串岗或外出。
3、驾驶员是以服务客户与公司领导为原则,因此其上下班时间应以任务完成为标准。
第三十三条:有关公务车辆交接的规定如下:
1、驾驶员平时应保管好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卡、年检证、车辆维修手册等证件。
2、驾驶员因故离职或调换行驶车辆,应将所有的证件如数清点无误移交给新的驾驶员,若有遗失或破损的情形,公司有权追诉其法律责任。
人事部门的规章制度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交通部部门预算管理的部机关、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和部管社会团体(以下统称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实施的政府采购,适用本办法。
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国债专项资金、车购税交通专项资金、各项行政事业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等各项财政拨款和国家有关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
与财政性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是指采购人以对外创收等形式取得的各种资金,包括经营收入,非税收入以外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单位可支配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采购国务院公布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分为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国务院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行。
部门集中采购,是指由交通部统一组织实施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和部门采购限额标准,按国务院确定公布的范围、标准执行。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和部门集中采购范围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六条: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以及部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七条:交通部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在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但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的除外。
第八条: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的确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由采购人或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从国家财政主管部门建立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
本单位从事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谈判或询价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九条:交通部设立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作为政府采购的领导机构,由主管副部长和相关司局的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
(一)审定交通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
(二)根据国务院规定,审定调整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三)审定部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四)审定部门集中采购年度预算和实施计划;
(五)对政府采购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协调;
(六)研究处理政府采购工作中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第十条:部财务主管部门是交通部政府采购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交通部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交通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二)指导和监督采购人和交通部委托的集中采购机构的政府采购工作;
(三)编报交通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汇总编报交通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
(五)按法律规定权限受理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事项;
(六)负责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的拨付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交通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部内相关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和预算管理权限,履行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具体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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