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规章制度大全
在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安保部规章制度大全5篇,希望大家喜欢!
安保部章制度大全1
(一)住宿登记管理制度
1、前厅部的总台接待问询员负责接待客人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一律实行登记,登记率达到100%。
3、零散客人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核对: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的年龄与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三清: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查验清。
4、VIP客人可先引领进房、在房间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接待部门代为填写。
5、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
6、客人在进行住宿登记时,接待员有责任提醒客人,酒店设有贵重物品保险箱、如有贵重财产可代为保管。
(二)客房治安、消防管理制度
1、客房服务员同时也是保卫员,要掌握客情,做好服务保障安全。
2、客房内必须标有安全疏散指示图,在摆放的酒店《服务指南》宣传册中,必须有公安部门颁布的《宾馆、饭店旅客须知》。
3、客房的管理人员、服务员都应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知道安全出口的方向和消防器材摆放位置以及使用方法,并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安全通道严禁堆放工作车辆或杂物)。发现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和配备的灭火器材有故障时,及时报告保卫部。
4、严格执行客房清洁流程。清洁房内卫生时将门敞开,严禁查翻客人箱包和衣物。做完清洁离房时,要锁好房间,并在客房清洁报表的打扫栏目内注明进房和离房的具体时间。
5、严格执行迎送客人流程。客人退房离店时,及时进房检查,发现遗留物品按客房失落物品处理流程的规定处理。发现其他问题和异常情况迅速报告。
6、及时掌握客情。发现挂有“请勿打扰”牌的客房按照对这类客房处理流程的规定妥善处理;发现客人住宿不登记或登记不住宿,以及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的情况,及时向领导汇报;发现客房楼层有异味、异声时要查明情况,并向保卫部报告。
7、喜庆日子要执行公安消防部门关于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告和提醒客人不要在楼层及房间内燃放,如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8、发生火警,保持镇静,迅速报告。讲明火灾地点和燃烧物品,以及火势情况和本人的姓名、工号,并沉着扑救,先救人,再灭火。如是因电具引起的,要关闭电源,用放置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9、注意发现房间未熄灭的烟头或其他火种,不能将未熄的火种丢进垃圾井内,避免引起火灾。
(三)长包房安全管理制度
1、长包房的租赁由酒店销售部负责。
2、销售部在与租赁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查验承租人的有效证件,并复印留存备查。
3、为了保障长住客户人身和财产安全,在签定租房合同时,必须按照我国政府公布的治安、消防条例和法令的规定,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在登记住宿和办公的人员变更时,应及时向酒店申报变更人员的姓名和有关情况,以便酒店配合,及时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做好变更登记。
(2)长包房的钥匙应妥善保管。遗失或需要增配时,应及时报告和提出申请,由酒店按客房钥匙管理规定给予办理,以确保安全。
(3) 长包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电器,如需安装其它电器设备时应向酒店提出申请,其容量必须控制在公安消防部门规定的范围之内,经酒店审核同意后协助办理,确保安全。
(4) 长包房内的办公人员在全部离房前,必须对房内的设备和财物进行安全检查,关闭或切断所有的电器设备的电源,收藏好重要的文件资料和贵重的财物,检查烟缸和废纸桶内有无尚未熄灭的烟火,以确保安全。
(5) 节假日期间,除租赁方负责人和指定的值班人员以外,为保证安全,酒店的服务人员有权查问和阻止其他人员进入房内。
(6) 上级主管部门和酒店开展的安全检查活动,租赁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4、长包房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入住以前,必须严格执行缴付定金制度。前厅人员应根据销售部发送的订房委托书和财务部收到客户定金后加盖信用章的租赁合同复印件办理入住手续。
5、长包房的房卡应有明显的标志,并严格控制发放,用作办公室的长包房限一房一卡,持卡人为签约人。用作住宿或住宿兼办公的长包房,按登记住宿的人发卡。
6、客房服务员要熟悉本楼层长包房住客的情况,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长包房的管理工作,销售部应在每月月初将当月的酒店长包房情况编制《长包房一览表》分送餐饮、客房、保卫、工程等各有关部门。
(四)酒店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1、 保卫部负责酒店除客用钥匙以外的全部钥匙的管理。凡是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的门、厅、室、工作间、仓库等门窗钥匙一律交保卫部管理存档。
2、 保卫部将所有钥匙进行统一登记、编号,由专人管理,未经批准,无特殊情况,禁止动用。
3、 各部门若使用备用钥匙,需经保卫部经理批准后,由该部经理签字后领取,并负责管理,指定专人保管使用。
4、 各办公室、工作间、仓库、餐饮等使用钥匙按店内统一规定配发。
5、 需要配制钥匙到保卫部填写《配制钥匙申请表》,经有关领导签字后,由保卫部负责配制。填写《钥匙发放表》后签字领取。
6、 康乐、客房、餐饮等营业部位,各工作间的钥匙安排专人管理。不准带出店外,或交无关人员代存,下班后交专人(或指定部位)管理,并当面点清,作好交接记录。
7、各办公室持钥匙人因工作调动,应立即交回保卫部,不能按时交回者按锁价值的两倍予以扣除,在此之前导致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该人负责。
8、财务部所属各收银台、抽屉、柜使用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卫部负责检查指导,各部门要及时与保卫部沟通。
9、各要害部门钥匙,配电室、空调机房、锅炉房、消防治安监控中心,总机房、水泵房、音控室、电梯室等钥匙,各部门要严格管理,钥匙实行交接班制度。仓库、档案室等部位钥匙由专人负责,不准请他人代管或交他人使用。
10、各种门、窗钥匙必须严格管理,不准丢失、损坏。如丢失钥匙,禁止私自撬开,应由所在部位负责人在场,保卫部人员监督,工程部维修人员处理,并对责任人按锁的原价处以2-5倍罚款。如钥匙损坏无法使用时,应立即报告保卫部核实,并将损坏不能使用的钥匙交回保卫部,经保卫部批准后再重新配制,费用自理。如有锁和钥匙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部、保卫部鉴定确认后,由工程部安排维修更换。
(五)行李房安全管理制度
1、客人行李寄存、领取和请他人代领行李以及行李寄存卡遗失时领取行李,必须严格执行行李寄存及领取程序。
2、行李房内严禁吸烟、不准存放员工私人物品,非住酒店客人的行李不予寄存。
3、在为客人办理寄存行李时,要问询客人行李包(箱)内是否有易燃、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和违禁物品。如有应该不予办理行李寄存,视情况及时向保卫部报告。
4、在行李房内工作时行李房门要敞开,在工作人员离开时将门锁上。
5、行李房门钥匙由行李领班负责掌管,不能随意乱放和带出酒店,交班时必须做好交接记录。如有钥匙丢失,立即向领导汇报并写出书面报告。
(六)贵重物品保险箱安全管理制度
1、贵重物品保险箱由财务部确定专人负责管理。
2、客人需要使用保险箱时,首先应核对证实是住客以后,方可请客人办理使用手续,填写保险箱记录卡,并在卡上亲笔签名,然后将保险箱的钥匙交给客人,由客人亲自将需要保管的贵重财物放入箱内并上锁以后,代为存放和保管。
3、客人使用保险箱期间,每次开箱前,应先请客人在保险箱记录卡的背页领取记录栏内填写领取日期和时间,并请客人签名,经核对无误以后,方可让客人开箱。非本人前来开箱应婉言拒办。
4、如在办理使用手续时,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客人同时在保险箱记录卡上签名,并说明需要领取时在卡上签名的客人必须同时在场方可开箱,应严格按照客人提出的要求办理开箱手续,并认真核对签名,严防工作失误。
5、客人丢失了保险箱的钥匙,应立即告知大堂副理,由大堂副理按照保险箱钥匙遗失处理流程,请客人填写财物部专为此印刷的撬开保险箱委托书,并当着客人的面,在大堂副理和保卫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请工程部派人员撬开,请客人取回箱内财物;由于客人自己的疏忽,导致保险箱撬开损坏,应按撬开保险箱委托书中的规定,请客人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
6、保险箱的外钥匙严禁带出店外和私自配制。空关的保险箱钥匙要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要妥善保管保险箱的外钥匙,交接班时要连同空关的保险箱钥匙一起做好交接班工作,点清数字。
(七)餐厅治安管理制度
1、餐厅的治安管理由各餐厅管理人员负责。
2、如有重要宴请或大型活动,由公关部及时通知保卫部,由保卫部指派适当的保卫人员协助维持治安秩序。
3、餐厅的桌位应保持适当的间距,对正在用餐的客人,服务员要照看好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并及时提醒客人保管好,以防丢失。
4、餐厅客满时,餐厅领台员应请客人去餐厅外等候,不要让客人自己进入餐厅找位。
5、餐厅内如发生影响治安秩序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保卫部处理。
6、客人用餐完毕,服务员应及时检查用餐现场,发现客人有遗留的物品,应立即送还给客人或上交餐饮部,由餐饮部按客人遗失物品处理流程处理。
7、餐厅营业后,在做好结束工作的同时,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防止火灾事故,确保安全。
(八)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制度(夜总会、酒吧、桑拿浴、康乐)
1、公共娱乐场所的治安管理由各娱乐场所的管理人员负责。
2、各娱乐场所场地装修或改建施工前,图纸需送文化、公安部门核准后施工。
3、各娱乐场所建筑必须坚固安全、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按消防要求摆放,要有二个以上的安全通道,装修材料符合消防要求,并配备相应的治安管理人员。
4、各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活动人员的数量。如发生醉酒闹事,殴打等影响治安秩序的情况,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和隔离;发现有可疑人和事应严密监视和控制,并迅速向保卫部(公安部门、110)报告。
5、营业结束时,做好全方面的检查、发现客人遗留物品时,及时上缴。按照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办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九)厨房安全管理制度
1、厨房内配备与规模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从业人员要掌握使用方法和防火知识。
2、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厨房工作间隙期间,应有专人值班;厨房内禁止吸烟,存放易爆、易燃、有毒的物品,液化气炉和酒精炉备用的小气瓶和固体酒精,由管事部专人保管,指定地点存放,随用随领。
3、煤气灶点火时,要火等气,不使用时,关紧气阀,定期检测,熄灭火种。
4、使用油制作食品时,油不能超过规定数量,控制好油温,厨师不能离开正在使用的油锅、保证安全。
5、发现事故苗头或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关掉正在使用的灶具,查明原因后方可使用,防患于未然。
6、对灶具进行卫生清洁时,严禁将水、酒到在电源插座、配电盒处,防止电线短路。排油烟道定期请专业人员进行清理。
7、下班前,指定人员对厨房内所有水、电气、燃油阀门进行检测,关闭开关,锁好门窗。
(十)商场治安管理制度
1、 商场的治安管理有商场承租负责人负责,各商品柜台内的物品有营业员负责。酒店与商场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保卫部保卫员无特殊情况不准进入商场内,一旦发生治安案件和接到报警信息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查处。
3、 经营金银首饰、珠宝、古董的营业柜、点是管理的重点,必须严格做到帐物相符、日清日盘,交接手续完善。营业结束时应将陈列的商品收入保险箱内。
4、 商场的管理人员和营业员要维护商场区域的秩序,掌握活动于商场范围的客人动态,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进行偷、扒窃,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保卫部。
5、 销售商品后收款找零,要点清金额,认清验证钞票、信用卡,防止混入和使用假币及失效的信用卡,不是进行购商品的人员不要进行零整币兑换,防止诈骗情况发生。
(十一)财务部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财务部办公室的门窗应装置报警器,受理收付款处应设柜台。
2、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箱,并专人专管。
3、保险箱的钥匙、密码应同时使用,下班时拨乱密码,专管人员工作调动或调离,密码应重新调整。现金存放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
4、解款、提款必须二人以上,并使用防劫报警箱或报警包,数额大的要派专车接送,保卫部应派保安人员护送。
5、支票、票证和凭证的管理,坚持检验复核制度,支票和印章应存放在保险箱和保险柜内,严禁使用空白支票。
(十二)物料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物料仓库应有牢固的房顶、墙壁和地面,门窗有可靠的防护装置。房顶及地下管道层不得与其他房间相通。
2、 仓库内敷设的电线应有铁质套管。严禁使用荧光灯照明,一般物料仓库用白炽灯加防护罩,烟酒仓库使用防爆灯,并将电源开关安装在库外。仓库的工作人员出库时应关闭或切断电源。
3、 仓库内严禁吸烟,并应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存放的物品应按防火要求留出“五距”。(即灯距不少于0.5米,顶距、墙距不少于0.3米,柱距、垛距不少于0.1米)。
4、 存放贵重物品的仓库,要安装防盗报警器,并配置防撬锁。
5、 物料仓库存放的各类物品应建立帐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短缺立即上报。
6、 仓库安全应有专人负责,门钥匙有专人保管,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不得在仓库中会客。
(十三)要害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要害部位是指影响酒店全面安全的部位,其中包括:锅炉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配电房、电话总机房、保安监控室、电脑房和危险品仓库等。
2、非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未经所属的部门经理同意不得入内,经准许进入的人员应进行登记,并注明进出原因、时间及批准人。
3、凡在要害部位工作的人员要忠于职守,熟悉和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和作业规程,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对安全承担责任。
4、凡是要害部位,不准乱拉电线。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严禁吸烟。不得在其周围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油库加油时,油车必须停车熄火。
5、要害部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要严加管理,保证完好,严禁移作它用,工作人员熟知安全消防知识。
6、各种机械设备、仪表仪器、线路管道和阀门开关要定期进行保养,班前班后检查,保证安全和正常运作。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工作清楚,并有记录。
8、保卫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要害部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要及时督导整改。
(十四)规范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的防火、治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酒店的法人代表。保卫、工程和施工等部门按职能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的审核
(1)施工项目防火设计必须委托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的设计单位。
(2)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及营业性的公共场所,使用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内部会场、娱乐场所和计算机房、档案室等重要场所的内部装修必须履行防火审核报批手续。
(3) 报批的程序为:酒店先将填妥的建筑设计防火审核送审表,连同有关的图纸、资料送酒店保卫部办公室,经酒店保卫部经理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再报消防监督部门审核,经核准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防火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批部门核准。
(4) 工程竣工后,须经消防监督部门和酒店保卫部经理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施工队伍的管理
(1)施工队伍进场之前,酒店工程部应会同保卫部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内容的安全协议,经双方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按协议执行。
(2)外省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人口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本市的施工人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酒店工程和保卫部对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要登记造册,对他们上述有效政件复印配备。
(3)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消防、治安的基本常识和要求,并学会使用常用的灭火器材和了解紧急情况时正确处置,及时报告的程序,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4) 电工、焊工及化学危险物品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不得跨工种作业,也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章作业。特殊工种操作证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 酒店人力资源部应统一制作临时出入证,所有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配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如有两个以上项目的施工,对同时在酒店内施工的人员,可按胸卡颜色的不同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6) 外来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无关的区域内乱窜或逗留。除特殊原因经酒店领导批准的以外,一般情况下外来人员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7) 禁止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用电、火炉烧水、煮饭。
(8) 酒店应制订并颁布施工防火、治安有关奖惩规定,对有违章行为的施工单位和不服从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业。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消防监督管理若干规定”以及因违章造成事故的,应送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场地的管理
(1)建立禁烟区域。施工现场有火灾危险的部位须有醒目的禁烟、火标志。在安全处设固定吸烟点并放置有水的非燃容器,确保烟头、烟灰、火柴梗不落地。
(2)建立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现场内严格限制危险品的存放量,以当天的使用量为限,用多少,领多少,用剩的须当天进库,严禁在作业现场过夜。油漆作业不得与明火作业交叉进行。
(3) 安全用电管理。对施工用电应经工程部门核准配给,防止超负荷用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需拉临时线,应事先申请批准,并要有防护措施,使用完毕及时收掉。施工所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完好,严禁带“病”使用。
(4) 保证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防止因堆放各种建筑、装修材料而堵塞,影响安全。
(5) 每天施工结束后要清理场地,用剩的危险品、易燃品应进库存放,清除现场的可燃垃圾。临时堆放垃圾的地方应远离火种,并及时清出,勿使堆放过多和时间过长。严禁用焚烧的方法处理垃圾。
(6) 施工所用的建筑装修材料应有严格的保管制度,尤其是价值较高的物品,需有专人管理,领用手续清楚。
(7) 施工队伍必须有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立即报告。
(十五)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按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1)酒店和外来施工单位需要动火作业的工程,必须事先向保卫部提出申请,填写“动火作业申请表”。
(2)保卫部应按照三级动火审批制的规定,应上报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的必须按规定申报核准。如在原定的动火时间内未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时间继续动火作业的,必须重新办理动火手续。
2、动火前必须做到“五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物品未清除的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
(4)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场所,未经排除危险的不动火。
(5)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3、动火中必须做到“四要”,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
(1)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监护。
(2)要严密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子,立即停火。
(3)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要及时补救作业中发生的火警和燃爆事故。
(5)动火后必须做到“一清”:即清理现场火种后方可撤离。
4、保卫部在动火作业期间对施工现场要加强巡查,确保安全。
(十六)酒店员工治安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均需自觉地服从保安人员按照规定实施的各项治安消防管理;均应严格遵守《员工手册》中规定的安全制度,接受保安人员的劝导和指正。
2、员工上、下班应走员工通道,上班时携带的私人物品和提包,均应存放在本人的更衣箱内,不得带入工作区域,否则保安人员不予放行。
3、员工的自行车、助动车和摩托车应停放在酒店规定的场所,对乱停乱放的车辆,保卫部有权扣留和处罚。
4、员工更衣室不准作为会客和接待来访亲友的场所,不得作为休息场所。本人的更衣箱要爱惜保管和使用,不得私自调换和转让;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照价补配;工作调离要及时交还。
5、员工在店内捡获任何物品,都应立即上交给所在部门,不得隐匿和不报。部门收到员工捡获的物品,应按照“客人失落物品的处理程序”交给大堂副理处理。
6、员工发现可疑情况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有责任迅速向保卫部报告,当公安、保安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和查处案件时,有关员工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7、发生盗窃、抢劫、凶杀等事件时,应在报告保卫部和公安机关的同时,保护好现场,除急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8、发生火情时,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总经理和保卫部领导的指挥调遣,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
安保部规章制度大全2
一、 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和部门经理、主管的管理,否则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开除。
二、 穿工作制服戴工号牌上岗,且衣着整洁大方。
三、 严禁衣冠不整,穿拖鞋进入酒店。
四、 不迟到、早退、不矿会,不擅自脱岗,不睡岗。
五、 上班期间不得吃零食、吸烟、看小说。
六、 严禁保安员到前台闲聊、嬉闹。
七、 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短时间内赶到。
八、 消控室必须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九、 辞职者必须履行辞职手续,即提前一月写辞职报告上交管理人员同意后安排离岗日期。
十一、调休请假者必须持请假条,请假一天由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由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登记出入车辆。停车场车辆必须停放整齐,严禁自行车、摩托车乱放,如有乱放应及时整理。
十三、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自己的直属上级不在场,又必须解决时,可向上级主管、经理、值班经理请示或反映。
十四、夜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好记录,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向值班经理反映。
十五、不得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无顾拖延拒绝或终止完成。
十六、严禁保安员酗酒、闹事,否则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安保部规章制度大全3
一、总则
1、为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或由前台接待人员承担门卫职责。
2、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建立门卫值班制度。
三、管理内容
1、凡出入本公司人员均须验明身份,对来宾凭介绍人或证件填写来客登记单后才允许入内。来宾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2、人员携带物品出门,须凭行政部出具的出门证才予放行。
3、公司车辆、人员在上班时间外出,门卫须过问并记录出入时间。
4、人员因病离开,须将有关证明给门卫交验。
5、门卫记录员工迟到早退时间。
6、门卫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场所的汽车场、自行车停放秩序。自行车进出办公场所大门均应下车推行。
7、门卫仔细盘查欲进入办公场所的可疑人员,将其劝退,或报安保部门协助处理。
四、门卫人员
1、门卫属公司安保部领导。
2、门卫岗位职责另行规定。
3、门卫的雇佣。
1)、门卫岗位可为临时非正式员工,特殊情况为正式员工。
2)、门卫不宜招纳退休的人员。为提升公司形象,增加其反应、机动能力,应招聘青壮年担任。
安保部规章制度大全4
为加强幼儿园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尊重师生和领导,服从管理。
二、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幼儿园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幼儿园公物。
三、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四、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五、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六、外来人员的来防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七、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八、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九、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自理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安保部规章制度大全5
为了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员工违章处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第二条为人正直,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不玩忽职守。
第三条保安必须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好交接记录,要有饱满的精神执勤。
第四条员工下班后,保安必须检查办公区和车间、仓库等的电源及门、窗关闭情况,切实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工作。
第五条保安夜间值班要高度戒备,做到每小时至少要在厂区巡逻1次以上。
第六条外来人员无法表明身份或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厂区内。
第七条保安人员须注意本身礼貌与涵养,对来宾、来访人员要文明问询和主动引导。
第八条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对待客户,尤其时对夜间送货到公司的客户或司机更要热情问候,以礼相待并负责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到厂验收货物。
第九条来访人员未经总经理批准,一律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或仓库参观。
第十条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或其他贵宾(外国客商),由总经理陪同时,不必办理入厂手续,单保安须登记进厂人数和时间。贵宾出厂后,保安须注明贵宾离厂时间。公司其他人员陪来客进厂前,须先到门卫室登记对方身份和事由。出厂时,也须注明访客离厂时间。
第十一条严禁员工亲属、老乡和朋友在上班时间来公司会面,有特殊情况者,保安可代为通知当事者在厂门口见面。
第十二条非本公司车辆入厂,车中人员应在门卫室办妥登记手续才可入厂,车辆须按规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条货运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出具送货证明或《物品出门证》保安方可放行,并通知仓库保管部门。
第十四条保安每天下班前须将各类出库单据收齐,送交相关部门备查。
第十五条外来人员未遵守公司进出厂区规定的,保安有权拒绝其入厂。
第十六条保安值班时间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灵活执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经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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