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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专业知识运用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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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民族大学有哪些专业?

法学院:法学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经济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保险、投资学

旅游与历史文化学院:旅游管理、历史学(历史、古籍文献整理)、博物馆学、民族学(文化人类学)、文化产业管理

外国语学院:英语(含英语语言文化、英语教育、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法语、日语、朝鲜语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

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绘画、动画、雕塑、摄影、美术学、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影视表演)

彝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

藏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汉双语行政管理)、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汉双语行政管理)、民族学(藏学)

社会学与心理学学院:社会工作、应用心理学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物理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教育技术学

化学与环境保护工程学院:化学(有机合成)、应用化学、环境科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药学、中药学(民族药物)、药物制剂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软件工程(与湖南大学联合培养)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动物科学、动物医学

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建筑学(与湖南大学联合培养)

国际教育学院:英语(旅游英语)

体育学院:社会体育

预科教育学院:预科班

中央民族大学藏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目标是什么?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

培养目标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藏语言文学方向)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扎实的专业基础以及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国际化视野和发展潜能,系统掌握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及相关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较强的文学感悟能力、文献典籍阅读能力、审美鉴评能力和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和少数民族语进行书面、口语表达的能力。学生毕业后以专业知识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和外语能力为两翼,能够在少数民族语言文学领域从事教学、科研、翻译、行政、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培养特色

在学校多民族文化教育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本专业与国外多所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有着密切往来。学院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开办各类讲座,开展国际教学合作,同时,我同学们提供暑期藏区实习、社会实践和毕业综合实习机会,以此提高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学生符合留学要求,可申请前往美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国的高水平大学留学。

本专业学生成绩优秀者自二年级起可进入“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基地班”学习,享受“基地班”待遇,其中名列前45%可免试推荐攻读硕士研究生。

主要必修课程有:现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概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概论、少数民族语言通论(藏)、中国少数民族古典文学史(藏)、汉语少数民族语翻译经典导读(藏)、中国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概论(藏)等。

主要选修课程有:藏语方言、藏语词汇学、梵文基础、藏语言文字史、藏文古文献学、比较文学概论、藏族历史、象雄文明史、藏族文化史、英藏翻译实践、藏族翻译史、藏族当代文学、藏文传记文学导读、计算机藏文应用技术等。

就业及深造前景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藏汉英三种语言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学生通过四年的学习,可供职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学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科研机构等多个领域。在专业领域内学生有着较大的深造空间,本院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符合要求者还可以推荐为免试硕士研究生。

学费、学制及学位 本专业免收学费,学制4年,毕业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报考条件 本专业方向招收藏文答卷的文科考生。

2022年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西南民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2年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现有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国家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南民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南民族大学(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建学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标代码:10656。

第三条 学校主要教学校区为武侯校区、航空港校区和太平园校区。武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太平园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路1号。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六条 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普通本(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秉持学校办学宗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生源数量与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国家民委及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

第八条 学校按教育部、国家民委的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按照教育部、国家民委要求及学校使用办法,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优质生源以及末位同分极端现象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商定调档比例。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二条 普通类本科专业和预科班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含小数位)进行录取及确定专业:

1.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

2.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含小数位)按“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其中,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考生填报志愿须符合选考科目范围。

3.投档成绩(含小数位)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相关科目成绩,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不分文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第十三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时,学校认可艺术、体育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考生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体类投档规则录取及确定专业:

1.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含小数位)录取及确定专业;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依据专业考试成绩录取及确定专业。

2.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依据成绩相同时,专业分配优先原则:(1)专业志愿顺序;(2)文化课总分;(3)相关科目成绩,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音乐表演专业分为声乐和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招生的种类为:美声、民族;音乐表演(器乐)招生的种类为:钢琴、手风琴、二胡、马头琴、大提琴、唢呐、琵琶。

第十四条 学校部分招生专业要求考生有一定藏语文或彝语文基础,具体要求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五条 建筑类专业要求考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进校后须加试徒手画。测试成绩不能满足专业学习要求者,学校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的专业就读。

第十六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语言)零起点班招收填报该专业志愿且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的非民语类考生,免收学费。

第十七条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录取新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进校后全部复检。

第二十条 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和日语,请其他语种考生谨慎填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西南民族大学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表演、音乐表演、美术学、雕塑、舞蹈类各专业12000元/年;动画、摄影专业9600元/年;绘画、艺术设计类各专业7200元/年;音乐学专业6000元/年;建筑类(五年制)6600元/年;普通理工类各专业4900元/年;普通文史类、农林类、体育类各专业4400元/年;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专业2000元/年(按文件标准学费为4400元/年,学校对此类专业实施学费部分减免,每生减免2400元/年);预科班专业5500元/年。住宿费标准:每人800-12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立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准备爱心礼包及生活补贴,同时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学生补贴、社会资助等多种方式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https://zs.swun.edu.cn)。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12。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什么时候成立的?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院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中央民族学院语文系,是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最为悠久的院系之一,现有各民族师生一千五百余人,设有南方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系、蒙古语言文学系、藏语言文学系、维吾尔语言文学系、哈萨克语言文学系、朝鲜语言文学系等多个教学系,是国内规模最大、民族语言齐全的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教学科研单位。

目前学院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05年)和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流动站(2002年),教育部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基地(1986年),国家级和北京市级特色专业(2008年),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8年),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研究基地(2014年),具有雄厚的学科建设基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学科是我校两个国家级重点学科之一,是学校“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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